关于企业防控新冠疫情的管理规定 为长期贯彻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措施,提高员工防范意识,保障员工及家人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出入厂区管理: 1)员工非必要不出本省,确实需要的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状况,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的设区市,不得赴境外(不含澳门地区〉。2)针对出省的人员, 需提前报备人力资源部,并在返岗前向行政部提报健康绿码和行程码查验。 3) 对行动轨迹涉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员工的返岗, 需提供以下信息: a. 查验健康绿码、行程码,并在7 天内进行核酸检测证明,检测呈阴性方可返岗工作。 b. 确实无法正常返岗上班,可以向公司申请居家办公。 C. 因工作需要产生的核酸检测费用凭有效凭证,可以向公司申请报销。 4) 经入厂测温,体温超过37.2 度的员工,原则上禁止入厂。 a. 2 天内按病假或休假处理,建议及时就医,上班后补办手续: b. 3 天及以上需按公司《假期管理制度》办理病假手续处理: C. 因工作需要,仍在家坚持上班的员工,可以向公司申请居家办公。 二、外来人员出入厂区管理 外来人员出入厂区需主动出示健康绿码,体温检测不超过37.2 度。公司保安负责检查及测量体温,若有特殊情况,及时提报行政部处理。 引进入厂区的外来人员需全程配戴口罩,由接待人员全程监督。 三、聚集性活动管理 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会议或活动,提倡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会议,非必要不组织聚集性活动,确认需要集中会议或活动的, 超过50 人以上的必须经公司审批确认后组织。 以上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若有违规,按厂纪厂规处理,严重者开除! 单位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日期: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bf470fe356baf1ffc4ffe4733687e21af45ffa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