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笔记本电脑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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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笔记本电脑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笔记本电脑的有效和正常使用,公司特制定此。 二、适用范围

2.1该制度中的“流动笔记本电脑〞是指:利用公司资金配置的,以备各部门工作人员因公务必须使用笔记本电脑来完成工作任务,但又不归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专用,处于日常流动使用状态的笔记本电脑;

2.2各职能部门因公需使用该笔记本电脑的部门和人员,以及对该笔记本电脑负有监管的部门和人员。 三、

部专门负责该笔记本电脑的日常管理、监督和协调使用;网管或者技术人员在行政人事部的管理下,负责日常使用后的性能检测、维修和相应的技术支持。 四、制度条款

41流动笔记本电脑由行政人事部设专人管理,因公需要使用此电脑的人员,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填写《流动电脑使用申请单》,先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再报行政人事部批准同意后,办理相关的交接使用手续;

42各使用人因使用时间出现交叉时,应本着相互理解、团结第一、积极协作的精神,服从行政人事部的分配和协调,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43笔记本电脑属于贵重易损坏物品,各领用人在使用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轻拿轻放,防止挤压和撞碰,并远离水火及各类化学物品等。同时,要注意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盗窃。使用人未尽到应有的保管义务,致使损坏及其他严重后果的,相应责任人应自行承当赔偿费用,并可给予纪律处分;

47各领用人使用完毕后,应完好无损、原质原量地交回行政人事部,如有任何异常现象,应及时向行政人事部说明,记录完毕后,再交公司网管或者相关的技术人员进行性能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归还手续;未提前向行政人事部说明或者及时汇报的,检查不合格的,因此而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使用人承当,除非使用人能提出合理且符合事实依据的理由证明自己无任何过错。

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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