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学生转专业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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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2019级学生转专业的若干规定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经有关部门研究并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核批准,现就我校2019级新生一年级末转专业做如下原则规定:

一、申请转专业基本要求

1.遵守校纪校规,申请截止日时没有尚未解除的处分记录。

2.一年级末修满现专业第12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各个教学环节的学分,无不及格课程。

3.全国非英语专业英语四级(CET4)考试成绩≥425分。

二、跨院转专业条件

全校各专业[艺术类专业、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除外]优秀学生可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根据本人兴趣和意愿在全校范围内[艺术类专业、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除外]提出转专业申请。一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50(加权平均成绩85.0分)以上且在原专业年级排名列前15%,达到相关专业基本要求者,在专业人数限额内,二年级起转入新选择的专业学习。


三、院内转专业条件

我校实行对录取在同一学院相关专业[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除外]的学生打通培养。学生可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根据本人兴趣和意愿在本学院范围内提出转专业申请,一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0(加权平均成75.0分)以上且在原专业年级排名列前60%达到相关专业基本要求者,在专业人数限额内,二年级起转入新选择的专业学习。

实行院内转专业的学院及专业有:经济学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际经贸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电子商务);金融学院(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信用管理、投资学),财政与税务学院(财政学、税收学);计学院(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工商管理学(工商管理<不含中加班>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营销与物流管理学(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广告学);共管理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科学、工业工程、质量管理工程)法学法学、社会工作);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应化学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入式培养)、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物联网工程);应用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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