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记录特点与格式要求 会议记录特点与格式要求 会议记录格式 一般会议记录的格式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会议的组织情况,要求写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出席人数、缺席人数、列席人数、主持人、记录人等。另一部分是会议的内容,要求写明发言、决议、问题。这是会议记录的核心部分。 对于发言的内容,一是详细具体地记录,尽量记录原话,主要用于比较重要的会议和重要的发言。二是摘要性记录,只记录会议要点和中心内容,多用于一般性会议。 会议结束,记录完毕,要另起一行写"散会"二字,如中途休会,要写明"休会"字样。 特点 (一)综合性。会议记录是在对会议中各种材料、与会人员的发言以及会议简报等等进行综合分析和概括提炼基础上形成的,它具有整理和提要的基本特点。 (二)指导性。这一特性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会议本身的权威性;二是会议纪录集中反映了会议的主要精神和决定事项。因而纪录一经下发,将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产生约束力,起着类似于指示、决定或决议等指挥性公文的作用。会议纪录还可以作为与会同志向单位领导汇报、向群众传达的文字依据。 (三)备考性。一些会议纪录主要不是为了贯彻执行,而是向上汇报或向下通报情况,必要时可作查阅之用。 分类 按照会议性质来分,会议纪录大致有办公会议记录、专题会议记录、联席(协调)会议记录、座谈会议记录等。 办公会议记录是记述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等对重要的、综合性工作进行讨论、研究、议决等事项的.一种会议纪录。办公会议纪录一般有例行型办公会议记录,即记述例行办公会议情况及其议决事项的会议纪录,以及现场办公会议纪录,即为解决某重大问题而召集有关方面和有关单位在现场研究、议决或协商的办公会议纪录。 专题会议记录是专门记述座谈会讨论、研究的情况与成果的一种会议纪录。其主要特点是主题的集中性与观点意见的分呈性相结合,既要归纳比较集中、统一的认识,又要将各种不同观点和倾向性意见都归纳表达出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0fbf0d59d3143323968011ca300a6c30c22f1f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