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长职责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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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de)执行; 3.督促、检查公司财务报告工作;

4.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公司章程规定(de)董事会部分职权; 5.在董事会批准(de)额度内,审核并签署公司(de)贷款合同; 6.审核总经理提交(de)月度报告,了解并掌握公司经营(de)全面情,监督和检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公司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资金计划使用情况、投资项目或基本建设项目执行情况,就公司(de)重大事项向总经理提出质询,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或采取措施;

7.研究公司近期、中期、长期发展战略及与之相关(de)其他问题,并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股权或债权融资计划、投资方案、资本运营计划、闲置资金运用方案、资产兼并或重组方案等重大决策事项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8.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听取总经理就执行董事会决议(de)报告,领导公司审计工作,全面负责公司(de)内部审计及法律风险(de)防范控制;

9.组织法律事务相关部门,对总经理拟订或修订(de)公司基本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并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10.对总经理拟订(de)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进行审查,并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11.对总经理制定(de)公司具体规章进行审阅,并提出指导意见; 12.对董事会所议事项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同时审查拟提交董事会审议(de)议案,并决定是否提交董事会;

13.签署董事会文件,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融资、关联交易、捐赠、转让或受让资产、对外合作与交流等所有以公司名义对外出具(de)文件合同或文件上签字.与日常经营相(de)合同,可以书面方式授权总经理及相关人员签署;

14.提请解聘总经理,提请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

15.在总经理空缺或者不能履行职责(de)期间达到两个月时,由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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