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新还旧贷款如何分类? 借新还旧贷款,同时满足下列四个条件: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能按时支付利息;重新办理了贷款手续;贷款担保有效;属于周转性贷款。原则上归为关注类;仅是基于清收利息、减息还本、保全资产等目的发放的借新还旧贷款,至少归为次级类。 关注类贷款的特征包括: (1)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等外部环境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例如借款人所处的行业呈下降趋势; (2)企业改制(如分立、租赁、承包、合资等)对银行债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3)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公司、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变化; (4)借款人的一些要害财务指标,例如流动性比率、资产负债率、销售利润率、存货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有较大下降; (5)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6)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调整,例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或概算调整幅度较大; (7)借款人还款意愿差,不与银行积极合作; (8)贷款抵押品、质押品价值下降,或银行对抵押品失去控制; (9)贷款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出现疑问; (10)银行对贷款缺乏有效的监督; (11)银行信贷档案不齐全,重要文件遗失,并且对于还款构成实质性影响; (12)违反贷款审批程序,例如超越授权发放贷款。 编辑本段关注类贷款与其它类贷款 同正常贷款一样,借款人能够用正常经营收人偿还贷款本息,但是存在潜在的缺陷,可能影响贷款的偿还,划分时要抓住“潜在缺陷”这一基本特征。从动态的角度考虑,假如这些不利因素消失,则可以重新划为正常类;假如情况恶化,影响本息偿还则要划为次级类。 编辑本段下情况之一可以划为关注贷款 企事业单位贷款有以下情况之一可以划为关注贷款 (1)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等要害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 (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整过大); (4)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5)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7)借款人的治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8)违反行业信贷治理规定或监管部门规章发放的贷款; (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被划分为次级类; (10)宏观经济、市场、行业、治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 (11)本金或利息逾期(含展期,下同)90天以内的贷款或垫付款项。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1c12c31c281e53a5802ffb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