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同意深圳大学师范学院第二附属学校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 • 【公布日期】2005.07.27 • 【字 号】深教[2005]315号 • 【施行日期】2005.07.27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同意深圳大学师范学院第二附属学校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 (深教〔2005〕315号)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发厅〔2004〕2号)、省教育厅《关于民办中小学、学前教育机构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粤教基〔2004〕118号)、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民办中小学、学前教育机构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的通知(深教〔2004〕478号)和《关于印发〈深圳市民办学校换发办学许可证工作方案〉的通知》(深教〔2004〕479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对深圳大学师范学院第二附属学校申请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各项材料进行了审核,同意该校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二○○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28e67f4a2c7aa00b52acfc789eb172dec63997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