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程考研集训营,为学生引路,为学员服务!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MPA2016考研招生简章 全国各院校2016硕士考研招生简章陆续发布,凯程考研勤劳的老师们考研第一时间为大家跟踪发布相关院校考研招生简章、考研专业目录、参考书目、考试大纲。下面是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MPA2016考研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MPA2016考研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学术积淀深厚,涵盖政治学、公共管理两个一级学科,其中政治学学科的历史可追溯到20世纪初,公共管理学科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均为全国同类学科建设最早单位之一,也是全国首批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教育培养单位之一。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07-2009年组织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中,学院两个一级学科均进入前十名,其中公共管理学科排名第一。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能、体诸方面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能熟练地从事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管理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110人,分武汉、广西、上海、深圳、惠州、苏州等6个教学点。 公共管理硕士(MPA)不接收推免生。计划招生人数以学校正式下达的指标数为准,具体招生人数可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培养方式:采取周末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学习年限:2年。 四、报考条件 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从本科毕业到2016年9月1日,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2015年10月)和网上确认(2015年11月)两个阶段。 报考该项目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选择武汉大学报考点。 考试方式:全国管理类联考; 报考类别:定向就业(不能选择非定向); 报考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报考专业:125200公共管理。 “备用信息1”须注明:武汉班、广西班、上海班、深圳班、惠州班、苏州班之一。 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和武汉大学 第 1 页 共 1 页 凯程考研集训营,为学生引路,为学员服务! 研究生院网站。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考试或复试资格。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提前面试: 提前面试仅限于苏州班。 (一)招生计划:拟招20人,根据报考情况可能会有适当调整。 (二)相关要求 1、苏州班考生全部按照提前面试选拔方式进行招生; 2、报考苏州班考生全部知晓面试细则及录取规则 ,愿意参加提前面试试点,并承诺对根据此规则形成的录取结果无异议。具体要求及流程安排见后续《苏州研 究院201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提前面试通知》。 3、将按提前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根据招生指标以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获“合格证”考生的名单。 八、初试及复试 (一) 初试时间:2015 年12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地点:武汉大学 详情请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二)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须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设置二个单元考试科目,即英语二(满分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三)复试 1. 复试时间:2016年3月- 4月 具体安排见MPA中心网站 2. 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复试科目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注明。 九、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的考生方能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调剂 调剂复试按教育部和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 (一)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德、智、体 第 2 页 共 2 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56e454b6294dd88d1d26b5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