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 关于加强“五一”节假期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的通知 公司各部室、汽车站: 为全力做好“五一”节假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转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加强清明节、“五一”节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内防指发【2021】25号)要求,结合公司旅客运输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公司要及时传达中央、自治区、盟委行署、旗委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安排公司各部室及车站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公司全体员工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做好环境卫生清理、消杀等工作,全力配合旗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场所及道路交通运输工具传播,切实维护广大旅客和公司员工的健康安全。 二、突出重点,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 (一)公司:一是加快推进司乘人员及站务人员疫苗接种工作,降低疫情输入后的传播风险。二是每日做好公司办公区域的通风、消毒清洁工作。 (二)汽车站: 1.工作人员、站务员上岗期间全部佩戴防护口罩,做好岗位工作的防护措施。 2.严格执行乘客实名制售票、检票、乘车程序要求。 3.候车大厅每日2次做好消毒清洁工作;卫生间和洗手池配备消毒液、洗手液;保持候车厅有良好的通风环境和条件,同时做好消毒记录。 4.设立固定的发热留观室,对新区车站进出站旅客、旧区乘车点、红卫桥乘车点的旅客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的旅客进行登记,及时配合卫健部门进行留观、隔离、防控等工作。 5.乘车旅客进站时必须佩戴口罩、出示防疫健康信息码,待车站相关工作人员查验通过后,方可进站乘车。 (三)营运车辆: 1.安检车间工作人员要监督落实驾驶员对营运车辆进行通风、消毒,认真填写《车辆消毒登记表》。 2.司乘人员发车前必须佩戴防护口罩,打开车门及窗户进行通风,同时用消毒片对车辆上下门扶手和座椅进行擦拭,座椅套等纺织物应保持清洁,并定期洗涤、消毒处理,完成当班次运输后,继续对车辆进行通风和消毒处理。 3.所有营运车辆不得在站外揽客,违者按进站协议相关规定处理。 4.运营过程中,要求乘客必须戴好口罩、配合司乘人员检测体温。 三、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健康科学知识。 利用车站候车厅电子显示屏、客车车载闭路电视、微信工作群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政策措施,及时提醒出行群众主动报告重点地区旅居史,认真做好进出旅客健康码查验及体温监测工作。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公众做好个人防护,出门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勤洗手、勤通风,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四、加强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 公司各部室、汽车站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守土有责、守土担责,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不得脱岗、漏岗,发生突发事件或遇有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602a2e5ce1755270722192e453610661fd95a8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