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式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煤矿安全生产 【发文字号】安监总厅管三[2008]148号 【失效依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8.10.17 【实施日期】2008.10.17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式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2008〕1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全国冶金、金属非金属矿山、机械制造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等行业分别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牌匾式样不统一等问题。为规范冶金、金属非金属矿山、机械制造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牌匾的颁发工作,统一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牌匾式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牌匾式样 1 / 2 证书式样见附件1,牌匾式样见附件2。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编号 (一)冶金企业:一级企业证书编号为(国)AQBYⅠ××××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67aba1ab8d528ea81c758f5f61fb7360b4c2b9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