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管理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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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最早出现在19世纪60年代的英国,至今发展已有近一个半世纪了。而在中国直到改革开放才开始由沿海一带地区接受香港的物业管理概念,然后逐渐传入内地,由于我国人多地少,房地产行业利润空间较大,竞争激烈,物业管理作为房地产开发的后续环节,自然逐渐成为人们购房时关注的热点,同时致使物业管理成为我国发展最快的新兴行业之一。但是,物业管理自引入中国以来才30多年,而在大陆内地则普遍只有20年左右的发展历史,发展速度快与发展历史较短的现状导致了物业管理市场正在建立的高楼显得根基不稳。因此,我们目前迫切需要对我国的物业管理进行认真的思考分析,把握正确的发展趋势,才能将我国的物业管理打造得坚不可摧。 一、我国物业管理的现状

()物业服务企业自身存在问题 1.资金问题

物业管理要讲求经济效益和资金的良性运转,这些前提就在于物业管理的经费的来源应该落实、有保证,但是目前大多数物业服务企业却在抱怨物业管理的经费有困难。 开发商支付的管理基金(建设部有关文件规定是所开发的物业总造价的2%)以及有开发商和业主一起提供的维修基金不能完全落实,业主大多不愿负担,因此取得这部分经费难度很大。接管物业时的验收费、质量保证金以及城市维护费补贴等经费项目不能落实。 2.资质问题

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直接反映了该企业的资金状况、技术能力、服务水平等,是物业服务企业的一个综合体现,也是取得广大业主信任的一个标志,而目前我国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各个相差甚远。物业服务企业在我国主要是通过四种途径组建起来的即由开发商组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附属的物业管理部、独立组建的物业服务企业、房管所转换的物业服务企业、各大系统单位组建的物业服务企业,其中最后一种途径只占少数,最多的是通过 一、三两种途径组建起来的。而由开发商和房管所组建的物业服务企业不是把物业管理作为房地产的附属品,就是延续计划经济体制的传统观念,制约着物业管理的自由市场化发展。

3.规模问题

有一些城市或地区的规划与建设缺乏大手笔,20万平方米以上的成规模小区不多,有的开发商甚至见缝插针客观上给物业管理一带俩了难度。例如,目前常州有近百家物业 服务企业,已形成了诸侯割据的局面,但各自托管的面积不大,一般在10万平方米左右,而这个数字则是一般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保本底线。又如在武汉,注册物业管理的企业300多家,但是真正具有一级资质的却只有三家,其中两家是具有国有资产背景的企业。 ()物业管理行业发展不健全 1.业主缺乏物业知识 一方面,舆论宣传缺乏明确的政策发展方向。另一方面,某些媒体为了吸引观众、读者,缺乏职业精神与职业道德,肆意扩大物业管理中的矛盾报道,或者受企业恩惠为企业摇旗呐喊。热衷于典型事件的吵作,而缺乏对社会、对企业、对业主的理性引导和宣传,甚至缺乏公正而深刻的思考。

2.物业服务企业收费难

在物业管理中应该贯彻“谁享用、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以形成物业管理资金的源泉。但是,传统的福利住房消费观念还有相当的惯性,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不符等现象时有出现,许多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范围和价格透明度低,有的企业收取物业费后,一些维修工作仍需要缴费,而物业服务企业提交的物业收费预算、决算等财务报告也存在问题,收费难问


题依然困扰着各物业服务企业,这些都极大的影响了物业服务企业的发展。同时,使物业主体双方产生了后续的不良连锁反应,也遏制了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 3.地区间的发展不平衡

从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实践看,经济发达地区、沿海城市和大城市物业管理开展比较早、发展快;经济不发达地区、内陆城市和中小城市相对较慢。深圳市是全国物业管理发展较好的城市,在建设部公布全国第一批 40 家物业管理资质一级企业中深圳占了 18 ;全市有 146家住宅区获得“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小区”称号,占全国的 1/7据不完全统计,2002 年底全国实施物业管理的覆盖面已占物业总量的 38%,经济发达城市已达 50%以上,这说明,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不发达地区在物业管理方面的差距相当大。 4. 法律体系不完善

不管从事什么行业,都必须有法可依才能够保证整个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而目前我国在物业管理法律这一块却略显不足。法律体系不甚完善。到目前为止,关于物业管理的最高法律法规就是20XX年才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由此可见法律体系的建构还需要时日。

同时,也导致了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在管理与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纠纷无法有效、正确地解决,造成了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很难和谐相处;制定的法律法规与现实有差距。虽然国家颁布有条例,但是,只能从宏观上把握,而各地又相继制定了地方法规,但在法规与实际各物业服务企业操作上有些差距,例如武汉市物业管理地方法规中规定物业管理费不能超过1/平方米(不含电梯)但实际上迫于无奈大多数的物业管理费在1.2/平方米-1.8/平方米之间波动,与法规不甚相符,而对于这种值得推敲的条文,很多企业采取变相的收费方式。致使法律与现实相差甚远,造成企业与业主有苦难言、有法难守的局面。 二、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趋势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城市发展水平必然会越来越高,城市功能划分将越来越细。对于物业的现状,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必然会出现以规模化、专业化来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树立品牌。针对制约物业管理健康发展的种种情况,如何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全面分析影响我国物业管理发展的因素,使物业管理企业向着规模化、区域化、专业化的方向持续健康发展是值得我们思考和研究的重要问题。

() 人才的选择是物业服务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好、品行正的人才队伍是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竞争、志在必得的信心所在。内部建设必须加强员工的业务培训和技术培训,多学习、多取经,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外部方面,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在品牌塑造上下功夫,创立有自己特色的管理理念和模式,主动出击,积极参与物业市场竞争,全面提升企业的知名度,为物业管理可持续发展奠定的基础。

() 物业管理市场必须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

招投标要求公平竞争,企业之间比管理、比服务、比成本、比效益,最终比品牌,优胜劣汰。这就要求行业破除保护主义、本位主义,为建立物业管理竞争机制创造条件。虽说目前政府已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推行物业管理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但力度不大。政府既要营造竞争的环境,更要维护竞争的秩序。 () 健全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物业服务企业既涉及与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上级管理部门的关系,又涉及与供水、供电、供暖、煤气、物价、工商、税务、市政、环卫、绿化、邮政、电信、交通、公安、管委会、派出所、居委会等关系。这些关系需要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调整。因此,政府要通过自己的权威加速建立物业管理法规体系,为物业管理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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