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读物12条负面清单自查报告 新闻通气会现场。人民网记者孙竞摄人民网北京4月2日电(记者孙竞)日前,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记者从今天上午召开的教育部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办法》列出了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12条负面清单,戏说党史、国史、军史,危害国家安全,存在科学性错误,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有违公序良俗等读物均被纳入负面清单。教育部教材局局长田慧生表示,课外读物作为育人的重要载体之一,在增长学生科学知识、开阔视野、增强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目前市场上的课外读物鱼目混珠、良莠不齐,个别质量低劣,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等问题的课外读物流入校园,扰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因此,需要建立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防火墙”,明确标准要求,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程序,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含幼儿园)。根据《办法》,这12条负面清单包括: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存在科学性错误的;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 的;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田慧生介绍,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698de03ac45b307e87101f69e3143323868f5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