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孟子曾说过:如果没有规章制度做约束,就不能就不能保证正常的社会秩序。 今天,我们学校举行了2016年的中华魂启动仪式,学校请来了老校长以及教育局、关工委的领导。此次活动非常隆重。 首先是领导讲话,她告诉我们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通过。刑法是在1979年7月1日制定的。如果孩子未满14周岁不负任何刑事责任,如果特别严重的话,让成年人负刑事责任。同时她还对我们提出了要求,作为小学生不能有旷课、携带刀具、索要财物、偷窃、打架等不良行为。她希望我们按时到校上课、积极发言、尊敬师长、关爱同学、不乱扔垃圾、拾金不昧,还希望我们继承和发扬这些优良的传统。 我们的夏老师作为教师代表也进行了发言,她让我们认真阅读《中华魂》,做一个合法、规范的小学生。 通过这个活动,让我想到了一个故事,有一次列宁去克里姆林宫理发室理发。当时,这个理发室只有两个理发师,忙不过来。列宁进去后,大家连忙让座,并且请列宁先理,可是列宁却微笑着对大家说:“谢谢同志们的好意。不过这样 做是要不得的,每个人都应该遵守公共秩序,按照先后次序理发。”他说完后,就随手搬了一把椅子,坐在最后一个位置上。 作为名人的列宁都能遵守公共秩序,更何况我们呢?有一次,上学快迟到了,过十字路口时,偏偏遇上了红灯,怎么办,快迟到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旁边一位叔叔说: “别等了,过去吧,不会怎么样的。”说完,他就匆匆忙忙地走过去了。我想:真要过去吗。如果闯红灯,我就不是个遵纪守法的市民了,我不能走,万一一辆车突然过来,那后果不堪设想。于是我一直等到绿灯亮了再走。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学校也有严格的校规校纪。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应该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从一点一滴做起。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6d2dbef0912a216157929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