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对全市重点能耗企业能源统计数据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企业统计 【发文字号】宁统办字[2007]46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07.08.01 【实施日期】2007.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京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对全市重点能耗企业能源统计数据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宁统办字[2007]46号) 各区县统计局、开发区(化工园)及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高能源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夯实能源统计基础,我市开展了对重点耗能企业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此次检查由市统计局会同市经委联合组织市、区县两级有关力量,对全市重点耗能企业2005年至2007年一季度企业能源统计指标的数据质量,以及企业有关能源统计基础建设状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结果看,绝大部分区县、开发区和重点耗能企业对这次检查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对照检查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并按要求上报了书面自查情况报告,检查取得了预期成效。 1 / 2 一、领导高度重视,检查工作高效展开 本次能源统计检查工作的开展,得到了市统计局、市经委有关领导的直接关注和支持,各区县和有关企业也予以高度重视,并积极按照要求组织实施。 此次检查采取深入各有关企业实地检查核实的方式进行,检查人员以严格细致的工作态度,通过查报表、查台帐、查原始凭证等方法,认真核对被检查企业有关能源统计报表数据,详细记录核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能源统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出和纠正,并要求企业进行相应的整改。核查结果也综合地反映了被检查企业能源统计的基础与业务工作规范状况。 二、统计工作较规范,数据质量总体较好 从对有关重点耗能企业的检查和抽查情况看,绝大多数企业基础工作较规范,资料管理较完整,在统计过程中能遵守和执行能源统计方法制度,特别是耗能大户企业的能源统计较为规范,对主要能源品种的消费统计全面,企业基层报表、基础资料以及原始凭证等基本齐全,基本都能提供出纸质或电子文档式的能源统计台帐和计算过渡表,原料的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731137f4bfe04a1b0717fd5360cba1aa9118c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