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财产正义论思想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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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涂江波[1];戴茂堂[2]

作者机构:[1]长江大学社会发展哲学研究所,湖北荆州434023;[2]湖北大学哲学学院,湖北武汉430062

出版物刊名:广西社会科学 页码:46-51

年卷期:2015 7 主题词:洛克;财产;正义



摘要:洛克的财产正义论思想可归结为一个命题:无财产,不正义.它包含了三个维度的问题:财产权的确立何以正义?财产权的分配何以正义?财产权的保障何以正义?洛克认为,财产权是个人劳动的结,由劳动带来的排他性财产权是正当的.劳动占有财产有两个限制性条件:“留有足够的同样好的东西给其他人所共有”与“不能取得超过他所能够享用的份额的公有物”.人们缔结契约,组成社会,建立国家和政府,是为了解决财产权的纠纷,对财产权加以保障.财产权利是政治权力的正当性基础,政治权力不能被滥用到去侵害财产权利.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7e2110f6337ee06eff9aef8941ea76e59fa4ae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