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银保监分局关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权变更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临沧银保监分局 • 【公布日期】2021.03.26 • 【字 号】临银保监复〔2021〕13号 • 【施行日期】2021.03.26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临沧银保监分局关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权变更的批复 临银保监复〔2021〕13号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你社《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法人社员股金转让事宜的请示》(耿农信联〔2021〕28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孟定腾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受让耿马鸿程新时代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你社171946股股份。受让后,孟定腾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你社股份5571108股,持股比例5.0326%。 二、你社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宜,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章程相应条款并报告我分局。 三、你社应加强股权管理,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 此复。 临沧银保监分局 2021年3月26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80fde6300d8ce2f0066f5335a8102d276a261b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