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聘任第四届广州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12.05.29 • 【字 号】穗府办函[2012]60号 • 【施行日期】2012.05.29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聘任第四届广州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穗府办函〔2012〕60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和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做好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的要求,经过推荐和协商,市政府同意聘任以下同志为第四届广州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陈忠谦(广州仲裁委员会) 副主任:李立之(广州仲裁委员会) 副主任兼秘书长:王小莉(广州仲裁委员会) 委员:吴明场(市法制办) 陈 立(市工商联) 陈春生(省法制办) 陈浩钿(市发展改革委) 邵国明(市司法局) 周林彬(中山大学) 周帮华(市工商局) 袁 越(市外经贸局) 葛洪义(华南理工大学) 曾凯章(广州市贸促委) 蔡镇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委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列)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8a1574f497302768e9951e79b89680203d86bc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