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行业协会管理和监督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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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行业协会管理和监督的调研报告



眼下各种行业协会比比皆是,举不胜数,其协会其资金来源主要是会费收入开展经营(培训)收入和政府部门的补助收入,也有在本行业拉来的赞助或摊派收入等等。根据我多年行政事业审计所遇到的问题,应当引起各级政府社团、行业协会主管部门的重视。 存在主要问题:

1、工作职能与主管单位混淆不清。行业协会原来是行政事业主管单位的下设机构,脱钩改制后应不再属主管单位管理,然而有的行业协会“换汤不换药”,虽然实行了脱钩改制,但在管理和工作职能上仍然和以前一样,会长仍然是某某分管局长担任,会计仍然是单位某某会计代账,工作人员也是主管单位的干部职工,有的还以此作为人员调动就业的渠道,缺乏规范的人事管理机制。

2、存在强制入会现象。根据协会章程,本着“个人申请、自愿入会、退会自由”的原则加入协会,名义上是个人自愿,但是有的主管单位却利用权力实行强行入会,否则该发的证不发,该办的事就不办,入会程序歪曲了协会宗旨。

3、会费收缴和培训(经营)收入不规范。目前,行业协会收费都未纳入物价部门的监管范围,行业协会的收费标准和培训收费存在着随意性,有的甚至存在强行和变相强行向会员单位摊派的现象。 4.职责不能发挥。成立行业协会是本着为本行业人民群众排忧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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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办实事、办好事为出发点,而有的协会存在只收费、少服务甚至不服务现象,追逐协会利益最大化。

5.会费使用不当,财务不公开缺乏透明度。因为行业协会属于社会团体,会费收入既未缴财政专户,财政管理又未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核算,脱离了监督,使用的随意性比较大,如有的发职工福利、吃喝招待、发纪念品、出国考察等等。有的单位甚至把协会当作本部门的“第二财务”,把收来的会费收入用于本单位的开支。 建议和对策:

1、要严格执行国办发[20__]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办发[1998]17号《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的规定,主管单位要与挂靠的行业协会严格脱离,明确工作职责,严禁主管单位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在协会兼职。

2、加强行业协会基础工作管理和培训,提高协会工作人员素质和法律意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原则。

3要加强会费收支的管理。行业协会要本着会费“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按照协会有关章程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严禁借用主管单位的行政手段搭车强制收费,严格按照章程所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会费,杜绝不合理开支,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财务管理

4、民政部门要按照民政部关于《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的要求,对行业协会每年进行全面的执业行为检查和财务监督,并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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