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岭南学院补(缓)考、重修申请表 姓名 学院 学号 专业 联系电话 申请类型及课程信息(补考/缓考/重修) 申请类型 课程名称 申请原因: 课程 类别 以往重修/重考情况 任课教师 申请原因及申明 学生申明: 1.本人已认真阅读《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并知悉其内容,清楚在校期间,每门课程重修、重考次数合计不得超过两次,旷考、考试作弊者只能申请重修或者重考一次。若自行参加考试,则超过规定次数后的考试成绩不予评定。 2.本人完全清楚:重修需跟班上课,接受课堂考勤并按要求交作业、参加期中期末考试。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此栏暂不填 任课教师 意见 任课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学生所在 院(系)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教务章) 开课单位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1. “申请类型”填重考(或称补考)、缓考、重修;“课程类别”填专必、专选、辅修、通识等;“以往重修/重考情况”填“曾重修/重考过x次” 2. 此表打印一张A4纸,由申请学生填表,交至岭南学院教务老师处,联系电话:********,********,办公地点:伍沾德堂岭南行政中心109室。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8e60fde53e2524de518964bcf84b9d528ea2ca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