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 [税务筹划精品文档]金融租赁的节税筹划 金融租赁就是出租人出资购置承租人选定的机器设备,再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根据租约按期支付租金的活动。金融租赁按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能否取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划分,有资本性租赁和信贷性租赁;按出租人设备贷款的资金来源和付款对象理解,有直接租赁、转租赁和回租;按出租人在一项租赁设备中的出资比例理解,又有杠杆租赁和单一投资者租赁。 金融租赁具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融物与融资相结合。承租人通过融物达到融资目的。二是签订的合同多。三是同一标的物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租赁期内,出租方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方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四是涉及到出租方、承租方和供货方等多个责任人。 与其他的融资方式相比,企业选择金融租赁方式融资具有以下优势:一是费用负担均匀,避免集中开支。企业不需筹措大量资金就可引进设备,并能迅速加以利用、投产、创利,只需在租赁期内支付租金,既避免集中开支,还可节省资金用以扩大投资。二是便于成本核算。利用金融租赁引进设备。由于租金相对固定,避免了通货膨胀的影响,有利于成本核算。三是融资条件优惠。相对其他方式,租赁公司出租设备时,不仅不要求承租人提供担保和抵押,对承租人的资产、净资产等也不作严格要求,只重点考察承租人项目的未来现金流量和财务盈利能力,使众多的企业能以此方式来融资。四是企业处于主动地位。企业作为承租方可对租赁设备的规格、型号、功能等提出要求,由出租方采购企业选定的设备,实现在融资的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9211538ba68a98271fe910ef12d2af90342a8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