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出台《天津市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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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出台《天津市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

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水务局 【公布日期】2018.03.05

【字 号】津水综〔20186 【施行日期】2018.03.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资源 正文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出台《天津市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系统运

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津水综〔20186



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各区水务局,水务集团,滨海水业:

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的通知》(水资源〔2012543号)要求,天津市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2012-2014年)建设内容已全部完成。目前,正开展天津市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2016-2018年)建设工作。

天津市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系统为天津市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2012-2014年)中的重要建设内容,已于20167月开始运行。为维护好天津市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系统,满足水利部要求上报数据的及时率和准确率等要求,现印发


《天津市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请遵照执行。

201835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95f2d28cf7931b765ce0508763231126edb770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