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是一种特殊的投标人组织形式,一般适用于大型的或结构复杂的建设项目。近年来常见于采用EPC方式招标的建设项目中。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注意这里的“两个”是包括本数的,即有两个单位就能组成一个联合体,不需要很多。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设计+施工”联合体是今年比较常见的一种联合体形式,这种形式有助于建设单位全面管控项目建设,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法、设计修正、成本控制等方面均有比较大的优势,逐渐成为了联合体的一种主要形式。 那么,关于联合体投标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要注意哪些关键问题呢? 一、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牵头人具体由那个单位担任,一般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的要求,在填写时一定要看清楚要求。在“设计+施工”的联合体中,牵头人一般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担任。 二、投标承诺书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都要对本项目出具一份《投标承诺书》,具体承诺内容招标文件都有规定,编写时填对即可。但这里一定要注意,要放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单位2份承诺书,切不可只放其中的一份,否则是会废标的。 三、其他资料 一般除了审计报告只需要放牵头单位的以外,其他如社会保险缴纳凭证、业绩、信用查询资料要将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单位都放进投标文件,不要图省事而误大事。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9c94784e63a580216fc700abb68a98271feac8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