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人类艺术的创造者和拥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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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设计--人类艺术的创造者和拥有者



不论从“艺术”原初、广义的含义,还是从其近代、狭义的意义来看,景观设计都当之无愧地可被称为“艺术”。景观设计是一种充满智慧的生存之道,但它又不仅满足于为生存提供最基本的保障,因为创造并拥有它的不是低等生命,而是人类—艺术的创造者和拥有者。人们尽可以赞叹土拨鼠本能的生存方式是多么值得人类学习,但不应忘记人与土拨鼠的巨大不同,更不应为了提倡向土拨鼠学习而贬低人类辉煌的精神文明。德国诗人席勒吟唱道:“啊,人类,只有你才有艺术!”作为艺术,景观设计是人类的骄傲。 很多人认为,景观设计是一门科学,或至少是科学艺术的统一,这已成为一个广泛的共识。对此,本人曾指出,把景观设计当作追求客观知识体系的科学,当作与文科相对的理科,或者当作工程技术,都是对这个学科的误解。[1]那么,景观设计是艺术吗?有人也对此持怀疑甚至否定的态度,他们反对给“设计”附上“艺术”的前缀。[2]例如,在对“生态设计”概念提出异议的时候,《生态设计新论:对生态设计的反思和再认识》一书也质疑了“环境艺术设计”的概念:“显然这是由搞‘艺术’的人提出来的。如果照此推理,搞历史的人会认为,所有的环境设计都不能脱离历史的存在、发展而存在,所以又叫‘环境历史设计’;同样还有‘环境经济设计’等。”[3]作者认为,把设计当作艺术艺术家们的主观想法,不足为据。可见,这方面的分歧与那种把景观设计当作科学的共识恰成对照。鉴于此,对景观设计到底是不艺术有必要加以探讨。

关于什么是艺术,一直就是众说纷纭的。说到艺术,人们似乎都知道指的是什么,人们往往对什么不艺术还自觉颇有把握,至于什么是艺术就不太确定了。如何准确定义艺术似乎永远没有答案,因为艺术始终是在变化的,它总是在突破原有的内涵与外延,旧有的艺术边界和评价标准不断被打破,也正是在这种无休止的突破中,艺术才谈得上创新。艺术是一种动态的存在,任何以本质主义眼光审视艺术的做法都不可能得到令人满意的结果。至少到目前为止关于艺术是什么,艺术应该是什么样子,还没有谁的解释能让多数人满意。从词源学上看,“science”与“art”都是由希腊语的“techne”演变而来,那种关于景观设计学是科学艺术的断言似乎隐隐约约揭示出了这种联系。

作为历史性的概念,艺术有一个漫长的产生和演变过程。古代中国的“艺”与近代从西方传来的“艺术”不尽相同。在先秦时期,它主要指礼、乐、射、御、书、数“六艺”。作为个人修养的重要内容,“艺”也具有很高的地位,《礼记·学记》中的“不兴其艺,不能乐学”和《论语·述而》中的“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都说明了这一点。唐代朱景玄在《唐朝名画记》中曾说:“画者,圣也。盖以穷天地之不至,显日月之不照”,赋予绘画艺术崇高的地位。

在西方,“art”一词最早的意义与技术、技艺、技巧、技能相近,在希腊语中写作

τεχνη(techne)”,在拉丁语中则写作ars。那个时候的艺术尚未分化,它与美、道德和实用都有关系。[4]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在人们的观念中,艺术与技术几乎没有什么区别,艺术家与工匠的社会地位也大致差不多。18世纪法国思想家狄德罗(D. Diderot, 17131784)主编的《百科全书或科学艺术手工业详解辞典》中“技术”条目就是用的“art”一词,他把技术解释为“为了完成特定目标而协调动作的方法、手段和规则相结合的体系”,这是已知最早的技术的定义。[5]在西方,艺术家的社会地位直到文艺复兴时期才有了较显著的提高。直到18世纪,西方才确立了包括绘画、雕刻、建筑的“艺术”概念,音乐、舞蹈、戏剧等被当作艺术则是更晚些的事了。道理似乎很简单,艺术活动离不开一定的身体活动,像工匠一样,艺术家也要掌握一定的技术。以绘画为例,在艺术与技术概念还没有分化的时候,画家被叫做画匠或画师,手艺高超的画师叫巨匠或大师(master),即使那些有极高艺术造诣的画家也大多为自己超人的技艺而自豪,技巧的水准是判断艺术家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今天,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他


们会质疑:难道绘画仅仅是一种技术吗?画家与油漆匠都叫painter,可这两者真的一样吗?在当代艺术界,由于形而上层面的艺术观念受到更多的关注,有人又开始否定技巧的作用。著名画家吴冠中有“笔墨等于零”的说法,就是为了强调情感的重要性而贬低技巧的例子。艺术与技术的分别越来越明确了。

在近代西方,“art”自身出现了分化。人们按实用性做出分别,出现了美的艺术(fine arts)和应用艺术(或译作实用艺术applied arts)的划分。绘画、音乐、诗歌等属于前者;建筑、家具设计、服装设计、园林设计等则属于后者,它们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又有必要的实用功能。

两种类型的艺术是可以互相转化的。随着时代的变迁,后者在丧失其原有的功能后,往往因为其艺术价值而成为纯粹审美的对象。有些物品在最初被创造和使用时本来并未被当作艺术品,虽然不排除审美地看待这些造物的情形,但那时候人们主要看重的是其实用性。今天人们所说的与艺术家、艺术作品相联系的“艺术”观念产生得很晚。尽管远在原始社会时期就有了绘画、雕塑、舞蹈等活动与作品,但当时人们还不知道什么是艺术,它们主要是原始巫术和信仰的外在表现形式。事实上,在人类历史中,不论从时间跨度还是作品数量来看,实用艺术都是主流,只是到了特定的历史时期,才有人根据是否具有实用性和公共性而把艺术分成了高雅艺术与通俗艺术。自从艺术观念产生后,有些物品开始被当成纯粹的艺术品,其原初的功能就被人们忘在脑后。如商代的青铜器原本是用于祭祀的礼器,在生产这些礼器的时代,艺术概念尚未产生,但现在这些礼器被堂而皇之地陈列在博物馆,成为艺术史家的研究对象和艺术爱好者的欣赏对象,它们被叫做青铜艺术。再比如,中国许多山区都有的梯田原本是一种生产性景观,农民们修建这些梯田的时候从没有想到过艺术这回事,但是,在景观设计师眼中,这些梯田成了一种杰出的景观艺术类似的,都江堰、西湖上的苏堤和白堤等原本都是水利工程,正如清代的查容在诗中所说的:“苏公当日曾筑此,不为游观为民耳。”可现在,人们游览“苏堤春晓”的时候往往会忘记苏东坡为民造福的初衷而沉浸在对景观艺术的审美观照中。

功能性和艺术性都是景观设计的重要属性,而功能性往往是人们误把景观设计当作科学的一个原因。为了满足实用的目的,景观设计要符合科学规律,要借助一定的技术手段,设计师还要掌握足够的科学识,因此,很多人对“科学”的概念不加辨析就直接在景观设计与科学之间划上等号,反而对其艺术属性视而不见了。

诺尔曼·牛顿(Norman T. Newton, 18981992)认为,景观设计作为一个专业仅有100多年的历史,而作为一种艺术它同人类存在的时间一样久远。[6]这说明,景观设计和艺术的关系可以从两个角度去理解。

首先,说景观设计是“同人类存在的时间一样久远”的艺术时,艺术(Art)”一词是在其原初的意义上使用的,即一种技巧,一种有创造性的能力,这种适应或应对环境的生存能力是能够生存于这个世界上的所有生物所共有的,只是人类把这种能力发挥到了一个极高的境界。人们说一个将军会打仗,就说他懂得战争的艺术;说一个厨师菜烧得好吃,就说他擅长烹饪的艺术;说一个人擅长辞令,就说他掌握了说话艺术;连一些小动物因为善于巧妙应对环境中的不利因素,也被称赞为天生就具备生存的艺术。至于这些所谓的“艺术”是否与美学意义上的艺术学科有关系,人们往往就不太在意了。人们并不刻意地反问自己,赞美一个书法家的书法艺术与称赞一个厨师的烹饪艺术有没有区别,也很少反思厨师算不算艺术家,或者在说到“烹饪艺术”的时候是不是在使用比喻。这种对“艺术”的宽泛用法在西方有很长的历史,中世纪哲学家托马斯·阿奎纳(Thomas Aquinas12251274)就把制鞋、烹调、杂耍、语法、算数、绘画、雕塑、诗歌、音乐等都叫做艺术。那种“同人类存在的时间一样久远”的东西实际上在人类的童年时期不可能被看作与审美相关的艺术,直到西方的中世纪依然如此,它指的是一种生存的能力,一种“生存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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