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医院 药品临时采购管理制度 (2020版)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药品采购,加强管理,合理补充医院药品,满足患者临床治疗需求,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结合我院实际,特修订本制度。 一、不纳入临采用药范畴: 1、非省药械采购平台的中标药品。 2、非医保药品(特殊情况除外)。 3、本院已有同一通用名的药品。 4、本院药品供应目录有可代替的同类或相似药理作用的药品。 5、重点监控药品(质子泵抑制剂、神经营养类、营养支持类、免疫调节剂、中药注射剂)。 6、126种国谈品种中的72种特种药品。 7、非专业临床科室使用的化疗药品。 二、临采要求: 1、药品临采必须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提出,经科室主任审核后,方可提交钉钉申请。 2、提交临采申请时,应详细填写申请原因、申请药物名称及剂型、规格、单位、数量及患者用药病历号、原治疗方案等信息,并附上询证证据支持。 3、严格控制申购数量,应保证所申购药品全部用完。一次性限量购进,限定特定病人使用,每人次用量一般限制在一个治疗疗程以内。国谈品种可预报10人次,一疗程用量。 三、采购程序 1. 临时采购审批程序:临床科室在钉钉系统提交申请(应详细填写申请原因、申请药物名称及剂型、规格、单位、数量及患者用药病历号、原有治疗方案、诊疗指南等循证证据)→药学部采购审核→药学部临床药学审核→药学部主任审核→医务部主任审核→医保科审核→主管院长审核→通知药学部采购、临床药学、调剂部门。情况异常紧急时,药学部接到申请后,报院长审批后购买,事后再补办手续。 2.审核同意后,药学部采购方可按申购数量尽快采购。 3.临床药学对临采药品进行认真记录并汇总分析。 四、注意事项 1、临时采购药品的使用需要告知患者知情同意。 2、某一临床科室申购的临时用药,不作为全院通用药品使用,只能由申购科室的医师开具处方,在该科室内使用。其他临床科室如需使用,必须另行申购。 3、各科室在制定申购计划时,应根据患者病情及治疗方案,严格控制申购数量,保证所申购药品全部用完。因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b8ed05dbbf3f90f76c66137ee06eff9aff849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