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梁老师精心编辑整理(营改增后知识点),学知识,来范文大全! 固定资产减值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问:今年被审计单位计提了1000万的固定资产减值,亏损800万,且未来5年内不会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那么计提的1000万的固定资产减值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吗? 答:如果预计未来期间内的可抵扣亏损也没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弥补,则不能就资产减值准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当企业有累积未弥补亏损,且尚未超出税法规定的税前补亏年限(5年)时,其在补亏期间获得的应纳税所得额首先用于弥补税务亏损,到税务亏损弥补完后有剩余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才需要计算纳税.相应地,对税前补亏期间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也应体现出税法规定的这一顺序,即:在未来的税前补亏年限内预计可获得的应纳税所得额的限度内,首先应当确认与可弥补亏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只有当已就所有的尚未超出税前补亏期限的可弥补亏损均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后,如果预测税前补亏期间可获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需在税前弥补的累计亏损,才能在剩余的预计应纳税所得额的限度内,就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资产减值准备)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c2adb86dc3383c4bb4cf7ec4afe04a1b071b0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