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幼儿教师职称量化指标 市直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泉教职改〔20xx〕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定于20xx年x月x日(周六)组织开展20xx年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评高级、中级(一级)职称业务考核(片段教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对象 参评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中级(一级)职称的市直中小学、幼儿园的申报对象(含民办学校、泉州市青少年宫及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 二、考核形式 采取片段教学讲课考核。 三、考核地点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市区东街二郎巷) 四、工作安排 考核对象于20xx年x月x日(周六)上午7: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八闽健康码及佩戴口罩到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指定地点报到、抽签,上午8:20开始按抽签顺序进行拟写片段教学设计稿、讲课考核。 五、考核办法 根据抽签号依次考核,即按抽签顺序分别撰写片段教学设计稿,然后立即进行讲课考核。讲课考核包括片段教学考核和回答问题两个环节。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d1e0de825fff705cc1755270722192e453658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