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心智成长的4大自然法则,一定要收藏! “生长,是因为内在的生命潜力的发展,使生命力显现出来。教育的任务是激发和促动儿童的‘内在潜力’,使其按自身规律获得自然的和自由的发展。” 1.工作法则 “只有儿童会把他的激情、全部的人格力量完全地投入到自我建构中去。如果儿童不能把他全部的人格力量投入到自我建构中的话,儿童的成长就会受到巨大的影响。” 使幼儿身心协调发展的活动就是“工作”。儿童在专心地做完自己所选择的工作后,表现出极度的愉悦、平静与宁静。 成人一定要为孩子创造合适的工作机会,让他们在日常生活的锻炼中吸收成长所需的养分,以此促动孩子健全人格的建构。 2.秩序法则 “大自然中的一切事物,包括教育在内,唯有在秩序中,才能顺利地发展。” 热爱秩序是幼儿的一个特点。对于幼儿来讲,秩序是生命的一种需要,就像呼吸需要空气一样,当它得到满足时,就产生了一种自然的快乐。 幼儿的秩序感以2岁为高峰,其后的几年里持续发展。这个时期,幼儿会以秩序感为中心使用智慧,实行区分、类比的操作,所以,如果没有秩序,幼儿会没有方向感和安全感。所以,秩序必须体现在预备好的环境中的每一个环节。 3.独立法则 “独立”是儿童成长的目的之一,也是成长的必要条件。孩子们潜意识当中渴望摆脱大人的摆布和干涉,自己发展他的生命,成为一个自信而有力量的人。 除非有退化的倾向,否则孩子的本性对自己机能上的独立有直接且热切的要求。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动机越来越强烈。“谁若不能独立,就谈不上自由。所以,必须引导幼儿个体自由的最初积极表现,使幼儿能通过这种活动走向独立。”这个时期,如果对儿童过于溺爱,什么事都替他做,反而会造成儿童的依赖性。 4.自由法则 自由是儿童成长的自然法则,是科学教育的基本原则。如果要建立一种科学的教育,首先必须使儿童获得自由,使儿童的天性得到自然表现。 这种自由不是放任或为所欲为,也不是散漫。孩子不但能够做他喜欢的事,而且要做准确且有益的事情。给予孩子充分的自由选择权。但是自由需要建立在纪律与秩序的基础上。幼儿必须在自由的基础上培养纪律性。 在传统教育中,学生必须服从老师,老师不允许做的孩子就不敢做,这看起来好像是很有“纪律”。很多人认为这叫“他律”,这样的“他律”是不会持久的。孩子们虽然是自由的,但教具的选择、工作的过程都是为了培养孩子的自律性。比如,每个孩子都在自己的工作毯上工作,而不能去打扰别人;学会等待,不和别人抢教具;有秩序,工作结束后主动把教具放回原来的位置等,相比传统教育的“他律性”培养,更加注重孩子“自律性”的培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d8e9749c9aedd3383c4bb4cf7ec4afe04a1b1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