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环大气[2018]100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天津市政府河北省政府山西省政府山东省政府河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8.09.18 【实施日期】2018.09.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环大气[2018]100号) 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定州、辛集、济源市人民政府,中国石油 1 / 2 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全力做好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主持召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以下简称《攻坚行动方案》 )。现印发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d918cea30b765ce0508763231126edb6e1a76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