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弱者不是社会的倒退 弱者,具有相对性,所谓弱者,是指在社会上能力、资源、社会地位等低于他人的一类群体。保护弱者有多种形式,随对象的不同而有所改变,但保护不是纵容,更不是溺爱,而保护的最终目的是使弱者能更好地生活,社会更好地发展。判断保护弱者是否是社会的倒退,我们的标准是保护弱者能不能促进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 我方认为,保护弱者不是社会的倒退,原因有三 第一,保护弱者能促进社会物质文明的发展。其一,改革开放的宗旨是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后富相对先富是弱者,过去三十年的经验证明先富带动后富推动了社会的发展,蛋糕也越做越大。其二,一只木桶盛水的多少取决于最短那块板,只有把短板加长,才能盛更多的水。我们都在国家的保护下才得以不断的发展,倘若在伊拉克,利比亚,刚果,这些战乱地区,人民连基本的安全保护都得不到,还谈什么发展呢? 第二,保护弱者符合人道主义原则。由于自然灾害或生老病死,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弱者。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一个亘古不变的道义,汶川地震、舟曲泥石流,我们看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戮力同心,更看到了国际人道主义的无私奉献。时代前进的过程中,当许多知名人士为灾区人民疏导心理创伤时,当国际红十字会奔波于非洲贫弱国家捐赠物资时,当更多的国际维和部队为战乱、贫弱的国家提供安保服务时,敢问?这又是社会的倒退吗? 第三,弱者本身需要保护。刚出生的婴儿嗷嗷待哺,需要父母的保护,自我意识淡薄的青少年,需要国家法律的保护,下岗职工也曾迫切需要政府的保护,重新回到工作岗位。当一个步履蹒跚的老人艰难行走时,他总是希望有一支强有力的双手送去温暖,当一位盲人在黑暗的世界中摸索时,他总是渴望有天使为他导航,当聋哑人极力向人表达自己的内心时,他总是希望能在别人的帮助下更好地与人沟通。弱者无处不在,保护分有形和无形。出于本身的特点,弱者需要社会的保护。 最后,我方需强调,保护具有多元化,但保护绝不是纵容、溺爱。而保护的最终目的也不是轻视、嘲笑被保护者,而是让他们更好地生活。综上所述,我方强烈认为,保护弱者不是社会的倒退。 攻辩问题:一:请问对方辩友,刚出生的婴儿需要保护吗?请回答是与不是 孩子作为祖国的未来,难道保护他们也是社会的倒退吗? 二:请问对方辩友,汶川地震时,受灾受伤的人民需要保护吗? 那是不是因为保护他们,我们的社会倒退了呢?那为什么说温家宝说“多难兴邦”呢? 三: 防点 针对“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在当今社会,我们已经不需要考虑生存问题,因为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机会,只是生存的空间,层次不同罢了,因此这句话不适用于对当今社会的评价了。社会的进步是体现在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两个方面,请问这种生物圈的问题是与社会进步又有什么关系呢? 针对“保护是这一总歧视”国家对教育有很强的保护措施,学生可以拿到助学金,可以半价乘车回家,难道这是歧视吗?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e613620f121dd36a32d82e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