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配置标准 1、在建建筑物:施工层面积在500平方米以内,配置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加500平方米曾配泡沫灭火器1个,非施工层必需视具体情况合适配置灭火器材。 2、材料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置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如仓内存放可燃材料较多,要对应增加)。 3、施工办公室、水泥仓: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配置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 4、木制作场: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置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没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1个。 5、电工房、配电箱:配置灭火器不少于1个。 6、电机房:配置灭火器不少于1个。 7、油料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置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加50平方米以内,配置灭火器不少于2个,没增加50平方米增配灭火器不少于1个。 8、可燃物品堆放场: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置泡沫灭火器不少于2个。 9、垂直运输设备(包含施工电梯、塔式起重机)机架室;配置灭火器不少于1个。 10、临时易燃易爆物品仓: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配置灭火器不少于2个。 11、值班室:配置泡沫灭火器1个、灭火器1个及一条直径为65mm长度为20m消防水带。 12、集体宿舍:每25平方米配置泡沫灭火器1个,如占地面积超出1000平方米,应按每500平方米设置1个2平方米消防水池。 13、厨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配置灭火器3个,每增加50平方米增配泡沫灭火器1个。 14、临时动火作业场所:配置泡沫灭火器不少于1个和其它消防辅助器材。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f451fb431687e21af45b307e87101f69e31fba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