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器材的布置 1、消防设施、器材配备 按照国家相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场配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保养,包括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等。 (1)灭火器: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要求,根据不同类型场所的危险等级要求及具体情况,对现场各个场所需的灭火器数量进行具体的计算配置,如厨房操作间、变配电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且每个配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少于2具。 (2)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1)由市政管道直接供水,使用前应对管道给水压力进行试验。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给水压力应满足消防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不小于10米的要求;给水压力不能满足现场消防给水系统的给水压力要求时,应设置加压水泵。加压水泵应按照一用一备的要求进行配置,消火栓泵宜设置自动启动装置; 2)当市政管道水源不能满足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贮水池。临时贮水池宜设置在便于消防车取水的部位,其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施工现场火灾延续时间内一次灭火的全部消防用水量; 3)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与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设置,但应设置将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应急阀门不应超过2个,且应设置在易于操作的场所,并设置明显标识。 4)室外消火栓每50m或小于10m布置一个,最大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 (3)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1)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设置在室外便于消防车取水的部位,与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取水口的距离为15m至40m; 2)各结构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接口及消防软管接口,消火栓接口及软管接口应设置在位置明显且易于操作的部位。消火栓接口的前端应设置截止阀。 3)每层施工完毕的楼梯处,应设置消防水枪、水带及软管,且每个设置点不少于2套; (4)应急照明 1)现场的配电房、水泵房、综合管廊等无天然采光的作业场所,需安装应急照明设施; 2)应急照明的照度不低于正常工作所需的90%,疏散通道的照度值不应小于0.5lx; 3)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选用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灯具,自备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60min。 (5)其他配备要求 1)在室外消火栓附近设置消防箱,配置25m消防水带两条,并在周边配备灭火器、消防水桶(200L大水桶和5个小消防水桶)、形成楼层临时消防集中点(不含临时木工房、模板堆场、危险品仓库等); 2)临时木工房、油漆房、模板堆场等易燃易爆材料存放区域每25㎡配置一只干粉灭火器; 3)模架在上人通道、应急通道与模架连接休息平台处、架体四角等位置各布置一组灭火器,竖向布置在架体主平台、模板平台与吊平台; 4)楼层内每层在施工电梯出口、楼梯间出入口等便于取用的地点各配置一组灭火器(每组2只),铭牌朝外; 5)生活区设置多处“消防集中点”,砂池中始终保持砂满状态,保证生活区消防应急要求; 6)现场消防器材按“五五制”配置,即每套消防器材除包括消防砂池外,还包括消防锹、消防斧各5把,消防桶、灭火器各5只,砂池内始终保持填满砂,见图4.2.4-1所示。 图4.2.4-1 消防器材五五制配置 2、消防设施、器材的平面布置 消防主管直径为100mm,消火栓按消防平面布置图进行具体位置。在施工区域及生活区重点部位配置4kg二氧化碳和水剂灭火器,成组布置,每组2个。根据施工各阶段平面布置进行建筑物四周施工区地面消防设施、器材的布置。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1edaeba29160b4e767f5acfa1c7aa00b42a9df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