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地产招商提成制度 一、招商提成组成 1、薪酬:底薪+佣金; 2、招商业绩是指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缴纳所承租物业的应缴费用; 3、佣金均为税后计算,税费由公司负责; 4、佣金分为公佣和私佣。 二、底薪(转正后的底薪,并包含所有补贴) 商业公司总经理、商管部经理、策划主管、招商主管、招商文员、运营专员、招商专员的底薪:按公司现有的编制和行政级别的薪酬体系规定的标准执行; (聘请项目所在当地人,可根据当地的收入水平适当调整); 三、佣金提成比例 商业公司总经理:公佣——-负责的招商项目和内容,当月招商业绩总额的20 %计提; 商管部经理:公佣—-—按照所负责的招商项目和内容,当月招商业绩总额的8%计提; 策划主管:公佣-—-项目当月招商业绩总额的2%计提; 招商文员:按公司文职人员相应的工资标准,不享受招商业务提成奖励方案。 四、招商人员的佣金提成规定 招商工作按先后顺序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主力店和次主力店的招商阶段;二是全面驻场招商阶段。根据行业标准,结合公司目前的三门峡项目实际情况,佣金提成方案如下: 1、全面驻场招商阶段佣金提成标准 招商主管/招商专员:将按照项目的总量和难易程度来分解招商任务和制定标准考核基数。 1)招商主管: 公佣--—项目当月招商业绩总额的3%; 私佣--—按当月个人招商业绩总额计算,基数为每月xxxx元; A、当月成交金额xxxx元以下,提成比例为10%; B、当月成交金额达xxxx元,提成比例为15%; C、当月成交金额达xxxx元以上, 提成比例为20%; 2)招商专员: 公佣-——项目当月招商业绩总额的2%÷招商专员人数; 私佣—--与招商主任的私佣提成比例相同; 2、主力店和次主力店招商阶段佣金提成标准: 主力店和次主力店的佣金提成标准: 1)主力店的合同成交(签定合同,盖章,交纳定金后,实际意义上的招商工作已经完成),但因还没正式开业,合同条款的落实工作需后续跟进,故收到定 金后的当月可以实施佣金提成,但只提取应提取的佣金总额的80%,另外20%则到商家实施开业后一个月内发放; 2)佣金的公佣部分的计提标准按以上“全面驻场招商阶段佣金提成标准"中规定的个人应享受的相应比例计提; 3)佣金的私佣部分(即合同第一谈判人、招商主管、商管部经理的私佣)的计提标准按如下方式: 私佣—-—按当月个人招商业绩总额计算,基数为每月xxxxx元 A、当月成交金额xxxxx元以下,提成比例为10%; B、当月成交金额达xxxxx元,提成比例为15%; C、当月成交金额达xxxxx元, 提成比例为20%; (备注:因主力店和次主力店招商的特点,所以与全面驻场招商阶段的月任务考核基数不同,平均到每月的任务基数应该要偏小许多。Xxxxx元为参考基数,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拟定。) 五、佣金发放时间 招商人员当月成交的业绩,当月月底由招商主管统计,经项目商管部经理审核,再经财务核实,报商业公司总经理复核批准后,随当月工资一同发放。 六、补充说明 1、所有招商人员公佣的计算,如有新的员工加入,当月入职工作不到30天或当月离职的,该员工所属的公佣则不予计算. 2、部门如有招商人员离职,其产生的佣金(公佣、私佣)则以公佣形式发放给招商部进行合理分配。 附件一:佣金计算比例说明 1、 提取佣金总标的说明: 按照目前行业内签约商户缴纳租金管理办法,一般商户租金缴纳为一次性3个月租金。依照目前招商佣金提取比例一般为招商项目的1。5—2个月租金,因此总的标的提取为签约成交租金的50%. 2、 商业公司总经理/商管部经理/策划主管: 三个岗位的工作职能决定,统筹兼顾推广项目的招商进度,因此佣金提取只在总的签约成交租金中提取,考虑工作职责以及贡献程度,总经理提取20%,商管部经理8%,策划主管2%. 3、 招商主管/招商专员: 在总签约租金中分别拿出3%和2%,作为奖励分别发放给主管和专员,另外的15%作为考核系数激励招商人员。 附件二:散铺出租的业绩基数计算办法说明 部门每月需完成的面积=总建筑面积的70%÷招商期月数 每人每月需完成的面积=每月需完成成交面积㎡÷招商人员人数(主管+专员) 每人每月需完成的金额=每人每月需完成的面积㎡×租金均价xx元/㎡ 每人每月需完成的金额即每月xxxxx元的散铺业绩考核基数 附件三:主力店的业绩基数计算办法说明 部门每月需完成的面积=主力店总建筑面积的70%÷招商期月数 每人每月需完成的面积=每月需完成成交面积㎡÷招商人员人数(主管+专员) 每人每月需完成的金额=每人每月需完成的面积㎡×主力店租金均价xx元/㎡ 每人每月需完成的金额即每月xxxxx元的主力店业绩考核基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fa0cc74ac1ffc4ffe4733687e21af45b307fee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