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材料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巨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源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宏伟恢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法律。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由来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把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要求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提升全社会的国家安全意识。 -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意义 1、有利于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2014年4月15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明确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这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源方针政策。公众广博参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将获得弘扬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优良效果。 2、有利于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国家安全法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指导思想,规定了一系列不同于传统国家安全观的国家安全制度,将国家安全的内涵扩展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领域,突出强调了维护国家安全不仅仅是专门机关的任务,而是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义务和职责。通过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一系列活动,可以让政府和社会公众有用地了解国家安全法提出的各项要求,从而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大家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3、有利于增强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的效果。国家安全法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集中地向社会公众传播国家安全方面的知识,便于在短时间内 1 / 3 起到优良的宣传效果,让更多的社会公众接触和了解到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特别是懂得如何依法履行自身的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职责和义务。 -公民、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有哪些?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当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第七十八条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七十九条企业事业组织根据国家安全工作的要求,应当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第八十条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2 / 3 第八十一条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损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第八十二条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第八十三条在国家安全工作中,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权利和解放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为限度。-作为普通公民,我们能为国家安全做些什么? 1、坚守法律红线; 2、保守所知国家秘密; 3、不受挑唆,不向他人提供相关资讯或者线索; 4、朋友圈晒照片时,要注意照片中的背景,不在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未经允许拍照的地点拍照; 5、表达爱国行为要理性,不在社交平台发布不当言论和照片;6、机关单位的电脑内外网不混用,不把涉密信息随意发到互联网上;7、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3 /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fc28d81f4335a8102d276a20029bd64793e62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