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方): 住所地: 电话: 传真: 乙方(贷款方): 住所地: 电话: 传真: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 甲方企业因生产经营之需,特向乙方融资借款,甲方应保证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的月利率为 %;逾期还款时,则自逾期之日起月利率调整为 %. 第五条 还款方式 借款人选择以下第 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 (月/季)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 (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乙方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1 第七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2、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质押权。 第二部分 质押条款 第八条 质押物 为担保全部还款义务,甲方自愿将其持有 公司 %股权全部质押给乙方,双方另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第九条 质押担保范围 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第三部分 其他约定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甲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依法实际质押权。 1、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3、未按期支付借款利息超过一个月以上的; 4、在质押物上设置新的担保质权、质押财产被查封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5、其它违约行为;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生效 变更、解除、终止: 1、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报相关部门 份。 甲方(签字): 日 期: 乙方(签字): 日 期: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fd820691dd9ad51f01dc281e53a580216fc50a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