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室管理制度_活动室管理制度办法 活动室管理制度_活动室管理制度办法 活动室管理制度篇1 为促进社区文化建设,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合理利用有限资源,免费提供辖区居民学习、娱乐、社交的场所,根据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文化活动室由社区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其职责主要是按规定时间开关门,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维护、维修活动器材设备。 二、文化活动室的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下午16:00—18:00,节假日全天开放。活动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三、凡来文化活动室参加活动者须自觉遵守活动室制度。要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注意公共卫生,不得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四、活动人员请按照器材使用规则安全使用,爱护室内乒乓球桌、棋牌桌、健身器材等设施,如果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五、活动室内的书刊杂志、活动器材不得私自带出,也不向外借用。 六、活动结束后将活动器材归放原位,关闭门窗、电源。 七、为不断改善活动室的管理服务工作,活动者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搞好管理工作,并欢迎提出批评和建议。 活动室管理制度篇2 一、活动室开放时间与学校作息时间同步; 二、室内禁止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活动; 三、不要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等,以保持室内的卫生环境; 四、爱护活动室的公共物品; 五、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加强电器管理,做到人走灯息和关闭所有电器,严禁随意搬动、拨弄电器和灭火设备; 六、活动室为老同志专用,不得随意对外开放活动室;凡需要使用活动室需征得老干部处办公室的同意; 七、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确保活动室的安全、卫生,并尽力做好对来活动老干部的'服务工作。 活动室管理制度篇3 为了办好老年人活动室,加强管理,提供优质服务,依法开展活动,使之成为安全、优雅、文明、和谐的活动场所,以《老年法》法律依据,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该活动室是中老年人学校娱乐、交流思想、沟通信息、建立友谊、坚强团结、消除孤独、扩大交往的理想园地。做到室内整洁卫生、环境优雅。 二、该活动室的指导思想是:以“老有所乐”为中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破除迷信思想、崇尚科学文化推动老年人精神文化健康发展、 三、服务对象是中老年人,严禁未成年人参与活动。 四、老年人活动室坚持自办、自养、自我巩固的发展原则,利用对外有偿服务的经费来源维修和保养。 五、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准擅自动用活动器材等一切室内设施,否则造成的器材、设施损坏和遗失等后果由当事人全部负责。 六、娱乐器材、报刊杂志概不外借。 七、增强防火防盗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老同志的生命财产及室内公共财产的安全。 八、请爱护公物,节约水电,自行保管好随身携带物品,丢失概不负责。 九、本活动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上下班,周到服务,礼貌待人,忠于职守,搞好本职工作。 十、活动者要自觉遵守室内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十一、活动室以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为主,酌情收取茶水费。 十二、严禁赌博、打架斗殴等一切违法乱纪行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0bdde8603f69e3143323968011ca300a7c3f6e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