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活动室管理制度 为了办好老年人活动室,加强管理,提供优质服务,依法开展活动,使之成为安全、优雅、文明、和谐的活动场所,以《老年法》法律依据,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该活动室是中老年人学校娱乐、交流思想、沟通信息、建立友谊、坚强团结、消除孤独、扩大交往的理想园地。做到室内整洁卫生、环境优雅。 二、该活动室的指导思想是:以“老有所乐”为中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破除迷信思想、崇尚科学文化推动老年人精神文化健康发展、 三、服务对象是中老年人,严禁未成年人参与活动。 四、老年人活动室坚持自办、自养、自我巩固的发展原则,利用对外有偿服务的经费来源维修和保养。 五、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准擅自动用活动器材等一切室内设施,否则造成的器材、设施损坏和遗失等后果由当事人全部负责。 六、娱乐器材、报刊杂志概不外借。 七、增强防火防盗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老同志的生命财产及室内公共财产的安全. 八、请爱护公物,节约水电,自行保管好随身携带物品,丢失概不负责。 九、本活动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上下班,周到服务,礼貌待人,忠于职守,搞好本职工作. 十、活动者要自觉遵守室内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十一、活动室以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为主 十二、严禁赌博、打架斗殴等一切违法乱纪行为。 注意事项 (一)保持室内安静,不要大声喧哗。 (二)保持室内整洁、卫生,禁止吸烟,禁止随地吐痰,随地乱扔杂物. (三)爱护公物,报纸连夹阅读,报刊、桌椅等用后放回原处. (四)防火、防盗、离开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五)在职人员上班时间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在本室活动。 活动室管理人员职责 一、管理人员必须在社居委和社区活动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下,围绕社居委的中心工作来安排好各项活动和事务。 二、管理人员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以开展健康向上的活动为重要途径,以提高社区居民生活水平为最终目标. 三、管理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岗位,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在活动室内从事与本职无关的事务。 四、管理人员必须保持各个活动室内的卫生,做到干净整洁,为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活动环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100c8394835eefdc8d376eeaeaad1f3469311b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