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教学科研系列人才引进待遇 岗位类型 引进待遇 具有博士学位的 副教授、助理教授 12万元 分五年按月发放 14万元 分五年按月发放 已婚600/月,未婚400/月 按月发放两年 教授 18万元 分五年按月发放 20万元 分五年按月发放 800/月 按月发放两年 国内 安家费 海外 过渡房补贴 教师岗位 青年教师成长 计划资助经费 资助对象:4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非正高职务教学科研岗位聘用人员;人文社科3万元/人/年,理学4万元/人/年,工学5万元/人/年,连续资助五年。 住房补贴、“五险一金”和薪酬福利按聘用合同约定或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学校设有人文社会科学人才引进专项资金,用于引进经管法学科国外知名大学具有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协议年薪可达30万元 其他待遇 经、管、法专业海外博士的引进待遇 人文社会学科、理科(设岗学科为理科且受聘对象获得理学博士学位)岗位聘用的专科研岗位 职科研人员,学校支付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单位缴纳或配套部分以及学校相关福利,其他费用从设岗单位科研项目经费中提取。享受青年教师成长计划资助经费(学校和团队各负担50%),安家费、过渡房补贴等与聘用学院协商解决。 1.海外引进人才指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或国内博士毕业后在国外具有一年(含)以上研修经历者,不含国内外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不享受安家费和过渡房补贴,年薪包含个人薪酬、“五险一金”单位缴纳或配套部分、住房补贴和各类福利等,不参与年终绩效奖励分配。第二个聘期备注 起薪酬福利待遇按学校非年薪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实行年薪制期间科研到账经费,学校按有关规定提取30%的管理费、资源使用和固定资产损耗费等。 3.如申请到校内住房,则过渡房补贴终止发放。 4.对于学术领军人才,各类待遇可面议。 5.新聘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提供10万元科研资助经费。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2290d8d6037ee06eff9aef8941ea76e58fa4a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