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贷”你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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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贷”你倾家荡产

作者:暂无

来源:《理财·市场版》 2017年第4



/ 本刊记者

在小区里,马路边,或者是网上,经常能见到“信用贷款”“无抵押贷款”等各种放贷的小广告。有人要是有资金需要,按照上面的联系方式,打个电话,支付比银行高一点的利息,借点款似乎也未尝不可。但是如果你借了几万元的小额款项,两个月后,你需要还的款项已达到几十万元,你会怎样想?

梦魇从贷款开始

上海的关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根据上海《解放日报》的报道显示,关先生在去年6月,因需要还信用卡6万元,经人介绍,到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小贷公司答应借他6万元,但要求他签下“阴阳合同”:真合同中,是双方约定欠款6万元;而假合同中,欠款数额达17万元。小贷公司的意思是,按期还款6万元,17万元的合同就作废,这是对关先生的约束。同时,对方还要求关先生对房产进行“网签”。之后,这家贷款公司将17万元通过账户转到关先生的账户,又让关先生取出11万元归还贷款公司。接着,他们到房产交易中心进行网签,而房子“买家”也是办理贷款公司的人。

到期后,关先生未能还款,该小贷公司就带人上门讨债,并推介了一位朱某给关先生借款。经不起折腾,关先生就和朱某签下更高额的欠款合同。这合同也是“阴阳合同”,虚构债务达46万元。与此同时,关先生还就自己的房子签了一份“租赁合同”给对方,这合同除了签自己的名字,余下均是空白。同样,朱某也通过银行走账46万元,关先生取出来10万元给第一家借贷公司,自己拿走1万元,其余还给了朱某。到8月的时候,朱某带人用黑社会的手段找关先生要债,并且拿着有数年租赁关系的合同要他交出房子。

7万元的小额贷款,2个月后就滚成了46万元,看起来一点都不合理,但对方却有完善的证据:借款合同,房产网签,银行流水账,甚至他去银行取款的身影。不得已,关先生最后借遍亲戚朋友,凑齐了欠款,才摆脱了噩梦。

查阅媒体的公开报道,发现类似这样的例子还有不少。借款者本来是抱着以解燃眉之急的心态去借款的,不承想最后却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有的还因为经不起被追责,最后选择跳楼身亡。

处处是玄机,套路真的不少

根据上海警方破获的一个关于套路贷的案例显示,做套路贷的人,可以说是“费尽心机”。该诈骗团伙的一个骨干还把诈骗的全过程都写成了名为《小成本、大利润》的剧本,暴露出来的细节让人不寒而栗。

根据该诈骗手册,要跟被害人签订阴阳合同,一份真的,一份假的,真实借款合同中,看起来比较符合规范,还款期限会有1年左右,而且会约定每月归还的本金利息。而虚假的借款合同中,还款非常高,而期限却非常短,往往只有1个月。

放款之后,诈骗者不会给被害人联系方式,让你想还款都找不到人,就算联系到了,他也会借故不在本地,但当你错过了时限,人家就跳出来说你违约,并且会拿出那份虚假的合同让你尽快还款。




被害人无法还款,诈骗者就会将债务转让给别的所谓的小贷公司,然后再签署更高额度的

还款合同。这样,经过多次转让之后,这需要偿还的借款额就是过去的十几倍,甚至是几十倍。

如果牵扯到有房产抵押,诈骗者还会找一些房地产经纪公司勾结起来,对被害人的房屋进行网签,让房产无法交易。

这些小额贷款公司通常都是没有经过注册的。当被害人还不上款的时候,这些所谓的贷款公司的人就会带人采取围堵、缠打等黑社会手段要账。当有警方出现时,他们往往会拿出成套的完整手续,说是民间借贷纠纷,让警方尽可能无法参与进来。逼得人倾家荡产。

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因为这种套路贷的每一个步骤都设置得“非常完美”,完备的合同、完整的银行流水等手续,有一些就算到法院打官司,也会出现失败的局面,其危害真是不浅。

套路贷,比高利贷更狠

许多人认为套路贷是高利贷。因为每一起案例,总是借很少的钱,但是需要偿还的却是成十上百倍,这样算下来,其利息也是非常高的。

王寅翼是上海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他对套路贷关注较早,并深有研究。王寅翼在网络上写的系列关于套路贷的案例和套路,已经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在王寅翼看来,这些根本就不是高利贷。他认为高利贷都是目前金融体系下的很好补充,风控评判的准确度要比银行高。而且真正做高利贷的原则就是不熟不做,有点类似一些风险投资,只投熟悉的人和熟悉的领域,基本上也都是朋友介绍,不可能在外发小广告做生意。王寅翼认为,在马路上看到的各种小贷公司就是套路贷,他们根本没打算让借款人正常还钱,套路贷本质和裸条非常一致,借钱不过是一个入口而已,而结局必然是地狱。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国家规定年利率4倍,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而超出部分就不受法律保护。套路贷虽然是“借贷纠纷”,整体利息也很高,但它通常不会在借款合同上显示出来。这些所谓的“小额贷款公司”有一整套的合同和文书等证据,甚至还可以要求银行出具被害人提领现金的记录、视频监控等以证明出借资金的“真实”和“合理性”。也是因此,有的案例还显示,在一些打到法院的官司,对借款人也是非常不利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套路贷的根本目的也不是为了要你的高额利息的,他们通常会有更大目标——房子。作为财富价值的重要表现形式,特别是在北上广这些大城市,一套房子动辄几百万上千万元,自然是套路贷陷阱中最让人眼红的标志。在媒体报道出来的被上海警方破获的相关案子里,基本上都涉及房产的问题。有的案例显示,借款人最后可谓是倾家荡产。王寅翼在一篇关于提醒套路贷诈骗的文章中说道,放款人根本不想要你正常根据借款合同还款,那点利息他们看不上,借条、银行流水之类的无非就是得到一个到你家闹,泼油漆,非法拘禁你的合理理由,保证警察因为经济纠纷很难介入,最后的目的是吃房子,谁让你上海人有房子,一平方米十几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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