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公有财产安全,促进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的开展,使固定资产的规划、执行和控制作业有章可循,并达成下列管理目的,为以利本公司经济有效且迅速地达成经营目标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1 使固定资产受到安全保护,防止遗失或被窃; 1-2 使固定资产可发挥其正常使用功能; 1-3 消除闲置固定资产,避免浪费资金。 二、范围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机械生产设备、农业生产设备、劳务加工设备、建材生产设备、运输汽车、煤矿专用设备及其他设备共八大类。 三、经办部门 3-1 管理部门:财务资产科为本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3—2 维修部门: 3—2—1 生产科:负责业务有关的建筑设备、机械设备、储存设备和杂项设备等维修。 3—2-2 办公室:负责非生产科负责的其他一切固定资产的维修。 3—2-3 使用部门:保管部门和使用部门难以划分者,以管理部门为使用部门。 四、分类编号 管理部门应按下列分类编号原则处理固定资产的分类和编号。 4-1 固定资产编号以8位数字编组而成,使用阿拉伯数字0,1,…8,9。 4-2 固定资产编号第1、2位代表固定资产在会计之大分类,由01,02…09分别表示之。第3、4位代表小分类,由01…99表示 代号 内容 01 房屋及建筑物 02 机械生产设备 03 农业生产设备 04 劳务加工设备 05 建材生产设备 06 运输汽车 07 煤矿生产设备 08 其他设备 4-3 固定资产编号第5,6,7,8位代表固定资产相同性质的入帐顺序流水号码,分别以0001…9999表示。 五、建卡 管理部门应将各项固定资产设卡管理,以掌握各项资产异动状况。 六、维护保养 管理部门协同维修部门订立各项资产的保养作业规范,并督促使用部门按规范执行维护工作. 七、盘点抽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3b5d716a02d7375a417866fb84ae45c3b35c2e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