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闽江学院学生重修“免听”申请表 专业 姓名 学号 年级 重修 课程开课时间 20 --20 学年第 学期 名 称 冲突 冲突课程 课程 开课单位 名称 免听 第 周至 周; 星期 第 节; 星期 第 节; 时间 星期 第 节; 申请 免听 申请人: 理由 年 月 日 任课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学 生 所在系 审 核 教学秘书签字: 意 见 系(盖章) 年 月 日 《闽江学院关于课程重修的管理规定》 4、参加课程重修的学生,原则上应按时上课。确因课程冲突等原因不能参加重修上课者,学生本人必须根据课程冲突情况对重修课程提出免听或部分免听申请(未冲突部分以及实验课、实践类课程不得申请免听),经学生所在系教备注 学秘书根据学生申请以及课表进行审核、确认可以免听的,签署意见并盖章,再由学生交任课教师签章确认后,报开课系和教务处备案。免听课学生应按要求完成作业,其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完成作业情况予以评定。未办理重修免听手续,缺课、缺作业达三分之一者;或非免听部分缺课、缺作业达三分之一者,平时成绩视为不合格,不能参加课终考核。 免听 课程 任课 教师 意见 本表一式三份,任课教师、学生所在系各存一份,送教务处备案一份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3fa55764631b90d6c85ec3a87c24028905f85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