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低俗”与“非低俗” 近年来关于"低俗化"的讨论方兴未艾,"低俗"一词成为一个具有时代特色的关键词。但浏览不少相关文章发现大家对"低俗"一词的理解是有偏差的,有调查称:"八成以上网民对"低俗"表示强烈不满";但也有人撰文言誓死捍卫低俗。"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 ,进一步界定低俗的概念是十分重要的。 一、"低俗"与"非低俗"溯源 "低俗"一词是个新生词汇,早年的《辞海》、《辞源》等词典未有"低俗"一词。现在能查到关于"低俗"的解释来自百度百科网站:"低俗即低级且庸俗,与高雅相对",这样的解释有一定的道理,但还有些模糊,因为界定其是否低级庸俗还要看时间、地点、说话人的语气、对象等等因素;再者高雅的标准有时也很难界定,所以我们还需探讨更具说服力的解释。 从《说文解字》中对"低"与"俗"的词义分别考证:"低,下也。从人氐,氐亦聲。都兮切";"俗,习也,凡相效谓之习,系水土之风气"。据此:低,有低下之含义,带有一定的贬义。俗,作民族习俗解,是一个民族从历史深处走来所长期积累的智慧积淀,专门研究民俗现象的学科是民俗学,"俗"当"通俗"解也不含有贬义。 由"低俗"的概念自然引出"非低俗"的概念,首先应明确,非低俗不需涵括"高雅",因为"高雅"不属于"俗"的范围。非低俗主要可以概括为两个有典型意义的方面:一个是"通俗",一个是"恶俗"。它们与"低俗"同属"俗"的范围,但是"俗"的程度不同,自然性质也有所不同。如果将这两方面做以界定,"低俗"的概念就会更加清晰。 《京本通俗小说·冯玉梅团圆》中谓:"话须通俗方传远,语必关风始动人"。"通俗"是个常用词汇,"通,达也",通也可做普通、普遍解。"通俗"指浅显易懂,适合或体现大多数人的理解水平,与高深莫测相对。如通俗读物、通俗歌曲等因通俗易懂而被百姓喜爱和流传。还有央视的百家讲坛,既弘扬了中华文化又娱乐丰富了百姓的生活。"通俗"还易使人产生亲切感。比如做学问往往让人有望而生畏之感,而易中天老师一句:做学问就象谈恋爱……,一下子就把学问与人们的生活拉近了。 "恶俗"一词在古时就有,《墨子·鲁问》:"君喜则赏其父,岂不恶俗哉!"这里的"恶俗"指丑陋庸俗。还有《荀子·王霸》:"无国而不有美俗,无国而不有恶俗"中的"恶俗"指不良的风俗。"恶俗"一词还与现时流行的"恶搞"一词也有关系,恶搞一词起源于日本,原词"KUSO"即"粪便"。KUSO不是简单的恶做剧,还包括对偶像和经典情节的颠覆和重构。如通过对人们熟知的人物、事件以调侃或恶做剧的形式重新演绎、重新解释或重新安排命运,以达到吸引读者的目的。恶搞的对象是经典、名著、名人、热点等。如日本对原版格林童话中恶搞血腥描写;对中国名著《红楼梦》恶搞林黛玉为风尘女子等。另外,据百度百科中所载:所谓恶俗,是指某种虚假、粗陋、毫无智慧、没有才气、空洞而令人厌恶的东西……。可见"恶俗"是以一种对现实不满的态度,以表现粗俗、丑陋、低劣、恶心、伤风化的非正常内容见长的当代畸形产儿。 可见,"低俗"与"通俗"相比,"低俗"中含有"通俗"的成分,但却缺少"通俗"中健康有益的因素;"低俗"与"恶俗" 相比,"低俗" 的负面影响是以一种和缓娱乐的方式体现出来的,没有"恶俗"那麽激烈,但同样有不健康因素。因此"低俗"的东西只要剔除不健康,加入健康的内容就既通俗易懂又悦人耳目了;如果不小心误入了粗陋、空洞而令人厌恶的误区,就成了"恶俗"。"低俗"可以向"通俗"转化,也可以向"恶俗"转化,因此我们需要以宽容与自律的原则劝导"低俗"向"通俗"靠拢;以严格的监管力度遏止其向"恶俗" 方向转化。 二、关于"低俗化"对策的思考 低俗不低俗到底该怎样界定,"低"到何种程度可称为"低俗",怎样区别通俗与低俗的界限?怎样避免"低俗"产生危害? 中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局副局长、中国互联网新闻研究中心主任刘正荣做客人民网,与网友在线交流,谈低俗的标准界定时说: "这个标准在多数人的心里。就是以当代多数正常人的判断为标准,比如说,对青少年构成毒害的,以及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很明显:低俗不低俗主要在于有没有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的底线。这样,某一个文艺作品是否低俗,就自有公论了。中国广播电视年鉴编辑部编撰的《世界各地广播电视反低俗化法规资料选编》是对"低俗"概念界定的比较准确细致的文献。书中指出:通常所说的"低俗化",是指那些尚未达到淫秽色情等级,但又明显带有猥亵、不敬、脏话、有伤风化、庸俗无聊、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等下流内容或者公然冒犯社会基本道德水准的广播电视节目。这段文字不同于直接将低俗定为低级且庸俗,而是有较为具体的内容指向,以此作为判别"低俗"的基本参照,符合客观实际。2009年4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首次从音像制品内容上提出对"低俗"八方面的界定标准,其基本内容也与此异曲同工。据此我们可试将"低俗"的概念界定为:违反社会道德规范及危害社会公德的低下且庸俗的表现。 对待目前出现的"低俗化"现象不能一概而论,而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可行的对策: (一)宽容与自律的原则:这里所说的宽容,是对待电视媒体特性的宽容态度。电视媒体的特性就是大众化和普及性,它必须以通俗、娱乐的方式让大众喜闻乐见。宽容,表达了一种尊重客观实际;才能够电视节目创作兴旺发达保持不竭的生命力,是避免同质化和保证电视节目和电视广告创作繁荣兴旺的精神土壤。这里所说的自律,是指行业本身的自律。刘正荣指出:"我们在社会生活当中,有两个准则,一个是法律准则,一个是道德准则。我们的日常生活,主要是靠道德准则来约束。"的确,管理固然重要,但自律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重视内部自身道德素养和审美素养的培养,避免随大流,抵制低俗之风的侵蚀。同时,也要重视对消费者的媒介素养教育,培养高素质的受众。 (二)严格监管的原则:严格的监管就是指制定严格的法规进行管理,以严格的法规,对淫秽、色情暴力的内容视为低俗的范畴,对违反规定者,加以严格处罚,罚款或吊销营业执照,避免低俗向恶俗方向发展。众所周知,依法办事需法理明晰,释义精准,方易于执行,这样才有利于大众及社会的充分理解与高度信任,才能产生出良好的执法效果,从而达到捍卫法令权威及维护国家尊严的目的,最终才能办成事,做大事,才能推动社会良性有序的发展。国家广电总局开展专项行动,相继采取种种有力措施,进行严格整治"低俗",是对社会、对人民负责的举措。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47cd6f8941ea76e58fa04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