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有关要求,现就支持家庭农场项目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项目总体要求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家庭农场发展的促进作用,鼓励健全管理制度、应用先进技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标准化生产、有序流转土地、购买社会化服务,推动发展四星级示范家庭农场,并继续做好典型家庭农场发展监测工作。重点支持四星级示范家庭农场、扶贫带动作用明显的家庭农场及承担农业部监测任务的家庭农场。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评选的四星级示范家庭农场均可申报。 二是达到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且经济效益、扶贫带动作用明显的家庭农场也可申报。 三是承担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监测任务的监测县,达到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的监测家庭农场也可申报。 四是扶持的家庭农场必须与进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新农直报平台系统紧密结合起来。 五是对涉嫌失信、有不良记录行为的家庭农场不予支持。 三、实施内容及扶持环节 (一)实施内容。重点扶持经营规模适度、经营效益稳定 1 的家庭农场。引导其健全管理制度、应用先进技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标准化生产、创建自主品牌、规范流转土地。对从事产业扶贫、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效果明显的家庭农场要优先倾斜。 (二)扶持环节。一是支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开展仓储、机库、晒场、圈棚、农产品保鲜冷藏设施等建设,提高家庭农场规模和现代化生产能力。二是支持家庭农场创新发展。支持家庭农场积极开展农业绿色标准化生产和质量认证,支持开展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和自主品牌创建,支持生产、营销、金融服务模式创新。三是支持开展带动脱贫。积极支持家庭农场参与产业扶贫,促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稳定增产增效和持续增收。 四、资金额度及工作目标 家庭农场各县(区)家庭农场申报指标102家。每个家庭农场补助6万元左右;下达家庭农场监测县经费6万元。项目资金由市根据分配额度按资金拨付程序下达项目承担县,由县级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和监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是项目工作实施落实的责任主体。市牵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出绩效目标,明确目标任务、支持环节等政策内容;县级农业(农经)、财政等有关部门负责工作的执行落实,积极探索和创新家庭农场的工作机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484c2745427a5e9856a561252d380eb639423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