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叉车买卖协议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自愿的原则,江淮叉车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转让价格:人民币 三万一千 元整。 二、付款方式: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一次性付清转让款. 三、甲方权责: 1、甲方保证对标的物的状况(包括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乙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 2、甲方具有转让标的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保证标的物无产权纠纷。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交付标的物. 四、乙方权责: 1、乙方标的物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2、乙方具有转让标的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动力保修一年,缺机油或水,烧坏自行负责. 五、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且甲方向乙方交付转让标的物后,标的物的风险即转移至乙方。 六、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5037edd473610661ed9ad51f01dc281e43a56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