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叉车买卖协议 甲方(出让方):嘉兴洛克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嘉兴市鑫悦叉车销售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洛克化工公司 签约日期:2014年 10月20日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自愿的原则,就叉车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 交易标的: 杭叉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型号: CPC25HB出厂编号:0,发动机号:490BPG0956888 (含操作说明书一份、合格证一份、维修工具一套……)。 二、 转让价格:人民币八千元整。 三、 付款方式: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叁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款。 四、 甲方权责: 1、 甲方保证对标的物的状况(包括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乙 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 2、 甲方具有转让标的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保证标的物无产权纠纷; 3、 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额款项后,甲方三日内向乙方交付标的物。 五、 乙方权责: 1、 乙方标的物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2、 乙方具有转让标的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六、 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且甲方向乙方交付转让标的物后,双方并于 日前完成过户手续,过户后标的物的风险即转移至乙方。 七、 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1月30 八、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嘉兴洛克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嘉兴市鑫悦叉车销售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063d71f316c1eb91a37f111f18583d049640f3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