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选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政府采购 【发布部门】厦门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03.03.19 【实施日期】2003.03.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选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属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证政府采购项目专家评审的公正性,建立规范的评审专家抽选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专家的管理,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财政部及我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特制定《厦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选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1 / 2 附件:厦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选暂行办法 厦门市财政局 二OO三年三月十九日 厦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选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证政府采购项目专家评审的公正性,建立规范的评审专家抽选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专家的管理,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财政部及我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采用以下采购方式的,其项目评审专家的抽选适用本办法: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询价; (五)财政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5b3687a846a561252d380eb6294dd88d1d23d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