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选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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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选暂行

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政府采购 【发布部门】厦门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03.03.19 【实施日期】2003.03.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选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属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证政府采购项目专家评审的公正性,建立规范的评审专家抽选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专家的管理,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根据《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财政部及我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特制定《厦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选暂行

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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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厦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选暂行办法



厦门市财政局 OO三年三月十九日



厦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选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证政府采购项目专家评审的公正性,建立规范的评审专家抽选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专家的管理,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财政部及我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采用以下采购方式的,其项目评审专家的抽选适用

本办法: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询价;

(五)财政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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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5b3687a846a561252d380eb6294dd88d1d23d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