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科查对制度 1、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 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 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 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有效 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 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 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 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2、手术室 (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 拟施手术名称、 手术部位、 所带的术中用药以和病历与资料、 术前备皮等 (2)实施麻醉前,麻醉师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 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在麻醉前要与病人主动交流作为最后 核对途经。同时要知道患者是否有已知的药物过敏。 ( 3)手术切皮前,实行“暂定”,由手术者与麻醉师、护 士再次核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后方可开展手 术。 (4)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 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 5)除手术过程中神志清醒的患者外,应使用“腕带”作 为核对患者信息依据 (7)对使用各种手术体内植入物之前,应对其标示内容与 有效期的进行逐一核查。 3、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医 师签名是否正确。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 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 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 及注意事项。 4、血库 (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 两人工作时要 “双查双签” 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逐步推广使用条形码进行核对。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 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 量。 5、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 量和质量。 (4)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以及标本的质量。 ( 5)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6)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6、医学影像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 目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5bfc5f1fbc75fbfc77da26925c52cc58bd690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