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2.医嘱处理后,应做到班班查对并签全名,每日总核对当日医嘱一次。所有医嘱均由两名当班护士进行查对,护士长每周总核对所有医嘱一次。 3.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必须复诵二遍,经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全医嘱,执行者签全名,执行时间为抢救当时时间。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七对。 2.三查:备药(治疗)前查、备药(治疗)中查、备药(治疗)后查。 3.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4.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5.摆药后必须经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6.对易致过敏的药物,给药前需询问病人过敏史;使用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时,需经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药液变质、瓶塞松动、瓶子裂缝等;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7.发药或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核查,无误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生联系。观察用药后反应,对因各种原因患者未能及时用药者应及时报告医生,根据医嘱做好处理,并记录在护理单上。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根据医嘱,输血及血液制品的申请单,必须核对患者姓名、床号、住院号、准确无误后方可抽血配型,凡两位以上患者同时配血时,血标本要分别采取。 2.取血时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受血者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室、床号、血型(含Rh 因子)、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血袋有无破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3.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再次核对以上各项资料双方确认无误后以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在护理记录单上记录输血时间及过程并签全名。 4.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于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血库保存至少24小时,以备必要时检查。 (四)手术查对制度 1.术前准备及接病人时,应查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手术医嘱所带药品、物品。评估患者的整体状况及皮肤情况。 2.查交叉配血报告单、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传染病检查报告结果等。 3.查无菌包名称、灭菌日期、灭菌效果以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4.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手术前及缝合前后核对纱垫、纱布、缝针、器械的数目是否一致。 5.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连同填好的病理检验单一并送检,若无洗手护士,则由巡回护士负责。 (五)消毒供应中心查对制度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物品名称、数量、质量及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物品名称、数量及灭菌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数量、质量、有无破损及初步清洁处理情况。 4.灭菌时查温度、压力、时间,灭菌后查灭菌效果指示剂及有无湿包情况,达到要求方可发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28b97ac5df7ba0d4a7302768e9951e79b89690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