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49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政办字〔2018〕16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净化全镇教育环境,严厉打击校外培训机构非法办学行为,维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促进我镇教育事业健康、和谐、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全镇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专项行动,关停“无证无照”或者“有照无证”非法办学机构(包括无证幼儿园),排查各类安全隐患,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教学管理、人员聘用、财务管理等,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排查治理重点,打击培训机构夸大宣传、虚假承诺、超范围经营、违规收费、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超纲超前教学等违规违法办学行为,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二、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对我镇辖区内的校外校外培训机构全面排查、依法治理。 (一)制定方案(2021.7.22-2021.7.23)。坚持问题导向,制定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和责任人。 (二)全面排查(2021.7.24-2021.7.26)。对我镇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包括无证幼儿园)进行“拉网式”摸排,确保摸排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彻底摸清底数。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逐一列出问题清单,认真分析问题成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 (三)依法取缔(2021.7.27-2021.7.30)。根据摸底排查情况,细化工作计划,关停所有无证校外培训机构。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日常巡查监管制度,从源头上杜绝无证办学问题。 三、相关措施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780d895541252d380eb6294dd88d0d232d43c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