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社会以来,人们在物质财富占有上的巨大差距,已经导致了整个社会严重的贫富分化,而随着社会信息化在全球范围的快速推进,人们在信息占有上的巨大差距,则已明显地导出一种新的社会分化,即信息分化。目前,信息分化现象已成为一种新的全球性社会问题,它已给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正确认识信息分化的实质、深入揭示信息分化的原因,具体提出信息分化的对策,以确保全球信息化背景下我国社会信息化的顺利推进,显得十分必要。 一、信息分化的一般问题 信息分化也称为数字分化,这一概念源于英文中的多个词语,如information divide; digital divide; information differentiation; digital differentiation; information haves and have-nots;info-rich & info-poor等。这些英文词语,在中文中有多种译法,如“信息鸿沟”、“数字鸿沟”、“数码鸿沟”,“信息分化”、“数字分化”、“数码分化”,“信息区隔”、“数码区隔”,“信息差距”、“数字差距”、“信息贫富差距”,“信息的有无”、“信息的富有与贫乏”等,算起来大致有十几种之多。就笔者所理解的,这些词语最好译为“信息分化”或“数字分化”,这样能较全面地体现它们所具有的两层涵义:一是作为一种存在状态的涵义,即“信息鸿沟”、“数字鸿沟”、“信息差距”、“数字差距”、“数码鸿沟”、“数码区隔”等包括的这层涵义,它表示社会中现存的一种信息差距;二是作为一种变化过程的涵义,即“信息分化”、“数字分化”、“数码分化”等包括的这层涵义,它表示社会中信息差距的动态扩大。本文即同时取用这些词语的这两层含义,并将其通称为“信息分化”。 信息分化是一个全新的概念,经典的社会学、经济学和信息学著作中都不曾有过这一概念。就是一些较早的著名信息社会学家,如丹尼尔·贝尔、阿尔温·托夫勒、约翰·奈斯比特等于20世纪90年代以前出版的信息社会学著作里也具体找不到这一概念。只是到了20世纪90年代中期,这一概念才在某些信息社会学家的著作中得以论及。例如,曼纽尔·卡斯特尔1996年出版的《the rise of the network society》一书第四章“工作与就业转化”中讨论了“弹性工作与信息分化”的问题,当时他采用了英文“informational divide”一词,1其意即指信息分化,但卡斯特尔却没有对该词下个定义。因此,在对信息分化问题展开讨论之前,我们有必要对信息分化这一概念加以界定。那么,什么是信息分化呢?笔者认为,所谓信息分化,是指在当代社会信息化发展的过程中,由于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与有效应用而导出的一种人类社会的不同信息活动主体之间的信息差距及其不断扩大的社会分化现象。 信息分化作为在社会信息化过程中新近凸显的一种新的社会分化现象,它与社会信息化有着密切的联系。按照社会学的理解,任何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都可能带来新的社会问题。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高度发展以及由此而推进的社会信息化,确实给人类社会带来了诸多好处,它正在塑造一种与过去的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不同的人类社会文明。但是,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高度发展以及由此而推进的社会信息化在给人类带来福祉的同时,事实上也给人类带来了新的社会问题,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信息分化问题。 从技术社会学的角度来看,信息分化既是一种技术性现象,也是一种社会性现象。首先它是一种由技术发展引起的新的社会分化类型。具体来说,它是由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而引起的一种社会分化类型。从发展社会学的角度来看,信息分化是工业时代以来社会分化向信息时代延伸的结果。工业时代由于人们之间在物质财富占有上的巨大差距,本来就导致了剧烈的社会分化,而在当今信息时代,由于人们之间在信息占有上的巨大差距,现有的社会信息化不仅没有能够解决工业时代遗留下来的社会分化问题,反而进一步加大了整个世界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造成了社会新的严重分化。 在当代社会中,尽管信息分化是社会信息化过程中新出现的一种特定的社会分化类型,它有着自己的运行模式与运行规律,但信息分化决不是一种孤立的社会分化现象。它与当代社会的诸种社会分化紧密相联,并同时为当代社会的诸种社会分化提供一种新的分化途径,即信息分化的途径。正因为如此,我们可以毫不掩饰地说,信息分化必然引发或促成社会诸多方面的分化,这些分化主要包括职业分化、阶层分化、权力分化和贫富分化等。其中,贫富分化是其直接导致的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一种社会分化。换个角度来看,我们也可以说,工业时代以来的贫富分化直接导致了信息时代的信息分化,如果我们不能有效地加以调控,信息时代的信息分化则会在很大程度上加剧这种贫富分化。 造成信息分化的原因可以从多角度、多方面来进行分析和解释。尽管较早的信息社会学家们并没有具体确立信息分化的概念,但他们的信息社会理论却解释了信息分化的某些原因。如丹尼尔·贝尔将其归结为“中轴转换”,阿尔温·托夫勒将其归结为“权利转移”,约翰·奈斯比特将其归结为“劳动价值转型”。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当信息分化这一概念逐步得以明确后,信息社会学家们对信息分化原因的解释更为具体,更为贴切。如尼古拉·尼葛洛庞帝将其归结为“数字化生存”,曼纽尔·卡斯特尔将其归结为“信息区隔”或“网络区隔”,海德华·丁将其归结为“信息接触机会不均”,赫伯特·施勒将其归结为“信息不平等”,威廉·乌利希将其归结为“数字分裂”,等等。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82e18f30ba1284ac850ad02de80d4d8d05a017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