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必须是①广东省户籍或就读于广东省境内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②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须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是广东省。否则报名结果无效。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接收原则包括以下几点: 1.报考以下学校的考生,不得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 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方医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深圳大学、广东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广东医学院、广东药学院、广东工业大学、北京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厦门大学、华南农业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汕头大学、广州体育学院、四川大学、兰州大学、广州大学。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我校这类专业除外,详情看第3点),不得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 3.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 、旅游管理硕士(MTA)、工程管理硕士(MEM)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为报考点(代码4415)。(现场确认地点和考试地点均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4.需考设计绘图(6小时)专业的考生(报考我校相关专业除外,详情看第5点),不得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 5.报考我校美术学(130400)05至14方向、美术(135107)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为报考点(代码4415)。(现场确认地点和考试地点均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6.拟在广州市报名考试的考生,如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和华南师范大学,则必须选择华南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4415)。如在广州市外报考以上学校,可就近选择报考点。 7. 在不违背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管理类联考(仅限会计、审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的考生可就近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85f57b4915f804d2a16c13c.html